最近,在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午间《今日说法》前和中央电视台八套节目晚间《每日佳艺》前播出的一部白洋河干红葡萄酒的广告片,引起了人们的争议。一套节目播出的是一条5秒种的广告,其背景是祖国山河的壮丽风光和万面红旗,广告主角是一位酷似伟大领袖毛泽东的人物。他站在祖国大地上,手里拿着一瓶白洋河干红葡萄酒,面带微笑,双目注视,频频点头,表明他对白洋河干红葡萄酒的赞赏与肯定。该广告的广告语只有一句话:祖国山河一片红,白洋河干红葡萄酒。
八套播出的是一条15秒钟的广告,其主角仍然是这位酷似毛泽东的人物,他用观、闻、问等动作表明他对白洋河干红葡萄酒的赞赏,中间穿插葡萄、葡萄园、壮丽的祖国山河和万面红旗等景色,广告语除了包含“祖国山河一片红,白洋河干红葡萄酒”外,还增加了“三个代表”的内容,即“白洋河干红葡萄酒,代表葡萄酒的创新工艺,代表葡萄酒的时尚品位,代表葡萄酒的健康潮流”。
这两条广告一经播出,立刻引来哗然一片。
赞同者认为,该广告紧紧抓住干红的“红”字做文章,运用人们崇拜的领袖人物,借用人们熟悉的经典语言,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该广告富有创意,策划是成功的。
批评者认为,“祖国山河一片红”是文革时期的特定用语,因为这句话引出的邮票风波已成为一个政治事件。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不应该再使用“文革语言”。总之,这是一部不严肃的广告片,应该停播。
那么这部广告片到底合不合法呢?如果不合法,它又怎么能在中央电视台亮相呢?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央电视台广告部。该部负责广告审查的同志说:“该广告是经国家工商总局辖属的中国广告协会咨询中心审查的,各类手续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随即,记者采访了中国广告咨询中心主任李方武。他说“这部广告片之所以可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是因为它的手续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记者提出片中演员酷似毛泽东,是否违反《广告法》时,李主任说:“《广告法》不允许利用国家领导人及其形象做广告,片中既不是国家领导人,也不是国家指定的领导人的特型演员,像古月等。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平时就是这个样子,与毛泽东特像。但这并不违法,因为无论是发型还是面目都没有经过化妆,也谈不上模仿毛泽东的形象。因此,该广告是合法的。”
对于这部广告,烟台白洋河酿酒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涛解释说:片中演员是我们从河南请商丘请的,名叫首位,他只是与毛泽东很像而已,我们没有表明他是毛主席。另外,如果细看,他的嘴上是没有痣的。如果引起观众的误解,只能说纯属巧合了。
“祖国山河一片红”并非文革语言。因为文革时期的邮票风波说的是“全国山河一片红”。我们引用此语的初衷,上希望白洋河干红葡萄酒能够“红”遍全国,希望全国人民都能品尝到芬芳醇美的白洋河干红葡萄酒。我国酒类行业发展的总体战略是减少白酒产量,大力发展果酒。因为果酒不但不与民争食,而且可以带动农民致富。更重要的是果酒比白酒更利于人体健康,它能软化血管,降低胆固醇,而且还有白嫩肌肤,美容益智之功效,是现代生活的时尚饮品。所以,白洋河广告中所说的“祖国山河一片红”也是一种美好的期待吧!
至于“三个代表”的广告词,说的是葡萄酒的事,并没有引用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也没有总结出“三个代表”四个字,没有必要神经过敏。
厂家有厂家的理由,观众有观众的心态,这则广告究竟是否应该继续播下去,至今还是一个争议的焦点。(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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