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张未民)2002年凭证式(一期)国债将于3月10日开始面向社会发行,为了方便社会公众购买2002年凭证式(一期)国债,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和财政部国库支付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本期国债面临的经济形势及发行前景如何?
答:今年,我国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供应量的适度增长。今年以来,我国金融仍保持平稳运行,居民储蓄存款继续增加,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国民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另外,在本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期间,将有900多亿元凭证式国债到期兑付,部分兑付资金将转购凭证式国债。因此,本期国债面临比较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加上凭证式国债固有的收益稳定、变现灵活和免交利息所得税等优势,本期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形势仍将比较乐观。
问:本期国债有几个发行品种?什么时候发行?发行对象是谁?发行规模是多少?
答:本期国债有三年期和五年期两个品种,从3月10日开始发行,到5月9日结束。在此期间内,2002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各自的营业网点面向社会公众销售。本期国债发行规模600亿元,其中:三年期420亿元,五年期180亿元。本期国债实行按月分段发行,其中:3月10日至4月9日发行360亿元、4月10日至5月9日发行240亿元。
问:本期国债有什么特点?
答:除了保持凭证式国债固有特点,如: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仍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付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得更名,不可转让流通;对个人发行部分实行实名制外,本期国债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完善:
一是组建了凭证式国债承销团。为了保持凭证式国债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同时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共同组建了“2002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承销团成员组成与往年的凭证式国债发行机构的组成稍有不同。今年的凭证式国债发行任务将由承销团成员来承担。
二是调整了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本期凭证式国债的票面利率略低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的名义利率,但与存款的税后收益相比,三年期和五年期凭证式国债的利率仍具有一定优势,分别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的20%和23%。
三是调低了提前兑取的手续费。经综合考虑凭证式国债发行的各项因素,今年适当调低了本期国债提前兑取的手续费,将原来提前兑取时收取本金的2‰手续费率调低为1‰。但若提前兑取2002年以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则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是加大了凭证式国债发行的透明度。为了方便社会公众购买凭证式国债,要求各承销机构在发行前和发行结束时要及时在销售网点进行公示。
问:本期国债的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答:本期国债三年期年利率为2.42%,五年期年利率为2.74%。在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凭证式国债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三年期、五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百分点相应作同向调整。本期国债提前兑取的分档利率也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发行期过后没有售完的本期国债仍可以继续按面值向社会销售,持券期限从购买之日起计算,三年期计息期最长计算到2005年5月9日,五年期最长计算到2007年5月9日。
本期国债发行后,若持券人需要变现,可到原购买网点办理提前兑取手续。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即: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期限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年利率0.63%计付利息;满一年不满二年的按年利率0.72%计付利息;满二年不满三年的按年利率1.71%计付利息;三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满三年按年利率2.42%计付利息;五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按年利率2.43%计付利息;满四年不满五年的按年利率2.61%计付利息;持满五年的按年利率2.74%计付利息。在发行期过后购入本期国债,承销机构根据购买人的实际持有天数,按以上提前兑付的相应利率档次计算利息。
问:投资者如何购买本期国债?
答:在发行期内,投资者可到以下40家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本期国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天津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市商业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济南市商业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宁波市商业银行、合肥市商业银行、南通市商业银行、长沙市商业银行、兰州市商业银行、无锡市商业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太原市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贵阳市商业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淄博市商业银行、大连市商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部分营业网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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