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0ETF获准近期发售 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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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 06: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相关专题:ETF蓄势待发 上证所、登记结算公司发布ETF业务实施细则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备受市场瞩目的上证50(资讯 行情 论坛)ETF日前获准发售,将于近期面世。这只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的上证50ETF,是中国内地首只ETF产品,也
上海证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今日联合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述两项《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是指经依法募集的,投资特定证券指数所对应组合证券的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并在上海证交所上市交易。 《细则》规定,ETF的清算交收实行货银对付制度。登记公司作为共同交收对手,分别设立资金及证券集中交收账户,实行登记公司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货银对付制度。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账户的日末余额不得低于登记公司核定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最低结算备付金缴存比例及其调整按照登记公司规定执行。登记公司必要时有权对结算风险较大的结算参与人采取提高结算互保基金缴纳额、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缴存比例等措施,也可要求其提供结算信用担保或结算抵押品,或取消其结算资格、要求其委托其他结算参与人办理结算业务等。 业内人士指出,上证50ETF兼容了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优点,具有交易成本低廉、管理费用较少、信息完全公开、标的权威可信的优势。它的推出,将有利于帮助市场和广大投资者确立蓝筹股投资的理念,一定程度上扭转目前单边市的格局。 据悉,上证50ETF将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发售,主要销售机构是中国银河、国泰君安等证券公司。 (上海证券报记者 张炜 卢丽秀)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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