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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开路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备战企业年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11:50 21世纪经济报道

  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突破政策瓶颈

  本报记者 刘鸿雁 北京报道

  本周,随着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与证监会《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两项政策的出
台,企业年金入市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随之而来的是关于企业年金各项资格的激烈角逐,各家基金公司的年金部门个个跃跃欲试。

  “四种人”通吃?

  基金公司普遍认为,上述两项政策出台,为养老金入市铺就了绿色通道,将为证券市场带来长期的增量资金。

  对于企业年金入市的意义,各方已达成共识。但具体到利益问题上,所有有希望进入这个行业的机构争执各不相让。

  在企业年金的管理关系中有四种人,即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对于这四种人的职责及资格的讨论一直主导了年金的整个推进过程。

  自今年4月23日劳动保障部发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来,企业年金市场几乎在一夜之间狂热了起来---劳动保障部加紧制定实施细则,监管部门之间忙于协调,各家金融机构摆开了一副要打持久战的架势。

  持久战的目标就是,最大可能地获取上述四种资格,所谓的“通吃四种人”。

  “保险公司凭借雄厚的精算实力、成熟的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技术、多样化的年金产品,在企业年金方案设计、资产管理和养老金发放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是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在今年5月初的一次公开场合做出的表述。

  而在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的网站上,关于“企业年金受托”业务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到:“为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提供年金计划设计、咨询、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投资理财等‘一站式’服务的业务。”按照注释所表达的意思,“一站式”与“通吃”是可以划上等号的。

  证监会有关官员则公开表示:“基金的基本制度设计、框架安排以及六年来的实践,为基金行业在企业年金市场和养老金市场中作用的发挥打下了坚实基础。”

  他呼吁基金公司抓住这个历史机遇,在产品设计、流程安排等方面积极实践。

  对通吃现象的产生,有年金专家认为,以目前“四种人”的模式运营,可以达到运营机构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但这种模式无疑会增加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环节和成本,是相互监督还是相互勾结,监管机构需要保持高度警惕。”

  基金最大优势

  “基金无疑是比较难以做到通吃四种人的机构之一,但这并不代表基金缺乏竞争优势。”某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说。

  他认为,从企业年金制度设计之初,基金就积极参与。而基金之所以能如此深地进入制度设计这一领域,原因就是“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是基金的强项所在。基金本身有制度优势,公开、透明、规范,是其他机构所不具有的。基金这几年来的大发展和优秀的投资管理业绩是人所共知的,这也与企业年金资金本身的性质要求所匹配。”

  记者深感基金公司对年金市场的积极态度,从各家基金公司频频召开的年金讨论会就可见一斑。

  “我们一直都非常看好企业年金市场,从整个年金制度设计的开始,南方基金就已经参与进来了。”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高良玉曾对本报记者说。

  他说:“我们的基金产品线建立已经基本完善,从风险高的品种到风险低的品种都已经具备。在我们与很多企业年金客户的接触中了解到,很多客户比较倾向于投资低风险的基金产品,这也是企业年金资金本身性质确定的。”

  根据记者了解,已经有多家基金公司正式介入了年金市场。

  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已经“曲线入市”的企业年金持有22只股票,持股市值约为4.5亿元,其间的参与者包括多家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

  政策开路

  与基金公司的自信相比,有专家却持“基金进入企业年金市场,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法律障碍”的观点。

  “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公司进入这一市场形成了某种障碍。”该专家直言不讳。

  他认为,企业年金非公募性质,按照现有法律,就不能委托基金公司管理。“基金公司目前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业务,则是经过国务院特批的。”

  但据记者了解,该专家的顾虑将在近日得到解除。有消息人士称,目前监管层正在加紧制订“基金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相关条例,而该政策的出台将极大地拓展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业务范围。

  该消息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希望通过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基金公司打造成“资产管理公司”的同时,也是为其介入企业年金铺路。

  目前初步确定的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三种方式:特定基金资产管理、信托型单独账户资产管理和委托代理型单独账户资产管理。

  根据介绍,特定基金资产管理的单个特定客户的资产数额将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特定客户数量不得超过200户;单独账户资产管理(包括信托型和委托代理型)的单个特定客户资产数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前两种业务都是非常适合企业年金运作的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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