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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05: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1.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77 号文批准。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注册登记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04年11月15日至2004年12月14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交通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募集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但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已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相关销售机构直接购买本基金(未在相关销售机构登记的,须办理账户登记手续)。

  7.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本基金,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对认购金额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8.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并日结清算后,不可以撤销。投资者可在认购申请发起后第2个工作日查询认购申请是否成功,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04年1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org.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 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3.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5104688或800-820-0860咨询购买事宜。

  14. 基金发起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对于募集安排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150005)。

  2.基金类别

  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5. 投资目标

  在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6. 投资理念

  (1)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证资产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

  (2)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通过积极的投资策略,力争获得超额收益。

  7.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产品且在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保留调整投资对象的权利。

  8. 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9. 代销渠道与代销地点

  (1)交通银行

  本基金在交通银行以下111个城市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大连、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三亚、琼山、珠海、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奉化、余姚、洛阳、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成都、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辽阳、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55个城市的17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包头、长春、长沙、成都、大连、德清、佛山、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潮州、嘉兴、金华、荆门、昆明、兰溪、丽水、临汾、马鞍山、南昌、南京、南宁、宁波、秦皇岛、青岛、晋中、汕头、上海、绍兴、深圳、沈阳、石家庄、顺德、台州、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武汉、西安、西宁、厦门、襄樊、烟台、宜昌、营口、湛江、郑州、中山、重庆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tja.com/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49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合肥。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tsec.com/

  (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0个省、市,67个主要城市的11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万州、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sc108.com/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

  (7)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以下24个城市的 58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深圳、顺德、南海、梅州、茂名、中山、潮州、肇庆、汕尾、东莞、韶关、阳江、河源、清远、三水、北京、上海、武汉、重庆、昆明、大连、新兴、四会。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tock2000.com.cn,开放式基金业务咨询电话:020-96210。

  (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属下3个省、市的1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杭州。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0)87320991;(020)873205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的23个主要城市的3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南京、苏州、常州、江阴、张家港、南通、扬州、淮安、盐城、徐州、镇江、上海、武汉、天津、深圳、北京、沈阳、泉州、绍兴、成都、广州、泰州、无锡。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5)84457777。

  (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37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北京、成都、抚顺、长沙。

  咨询电话:021-96250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dfzq.com.cn/

  (1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0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天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开放式基金热线电话: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xcsc.com

  (1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0个省、市、自治区20个主要城市的24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沈阳、大连、深圳、广州、海口、南昌、上海、南京、苏州、杭州、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昆明、重庆、西安、南宁、成都。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822889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基金理财中心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中村锦绣园D座(邮编:100027)

  电话:(010)84533151-822或802

  传真:(010)84533162

  联系人:陈少震

  在发售期间,各地投资者可以拨打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84533151-822或802。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如本次发售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10. 直销机构和直销网点

  (1)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三楼(邮编:200082)

  电话:(021) 65956688/35104666?6638、6683、6658

  传真:(021)65956615

  联系人:刘晓彬、章琼、曹霞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1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88067037

  传真:010-88067038

  联系人:王谦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解放中路306号中曦大厦四楼A15(邮编:510030)

  电话:(020)87176255

  传真:(020)83176112

  联系人:陈涤、叶健敏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633280

  联系人:孙永林、王松昊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邮编:210002)

  地址:南京市洪武路396号6楼609-615室

  电话:025-8441252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倪晓东、王海燕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江苏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江苏北路30号(邮编:200042)

  电话:021-62511731

  传真:021-62269584

  联系人:吴哲军

  7)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昌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新昌路518号6楼(邮编:200003)

  电话:021-63723630

  传真:021-63723630

  联系人:丁晨

  8)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五莲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五莲路11号(邮编:201208)

  电话:021-58503685

  传真:021-58506928

  联系人:戴振秋

  9)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大名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一、二层(邮编:200082)

  电话:(021)65953650

  传真:(021)65954718

  联系人:张力

  (2)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3)本公司呼叫中心:021-35104688或800-820-0860

  (4)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联系电话:(021) 65956688/35104666转市场部

  11. 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04年11月15日起至2004年12月14日止。

  发售期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净认购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不少于200人,下同),本基金管理人将宣布依法基金合同生效;若未达到法定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发起人将延长发售期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设立募集期。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基金合同生效,则本基金不能设立,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2.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费率为零。

  (2)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计算方法如下:

  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利息认购份额=利息/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利息认购份额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例一:如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若该笔认购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为5.6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本金认购份额=10000.00/1.00=10000.00份

  利息认购份额=5.60/1.00=5.60份

  认购份额=10000.00+5.60=10005.60份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本基金首次发售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可以在发售期内多次认购本基金,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对认购金额200万元(含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以直接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帐户成功后,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2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1. 交通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以下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银河基金账户即可);

  2)开立银河基金账户(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银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立银河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事先在营业部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A、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及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国泰君安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开户申请表;

  B、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88(上海地区)、800-820-6888

  4.海通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柜台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和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2)如客户已经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帐户,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资金帐户卡、个人有效证件到营业部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办理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办妥基金帐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集中委托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网址www.csc108.com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金帐户卡,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6、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柜台交易、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A、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7.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广东证券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广东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开户申请表;

  B、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深、沪股东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广东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深、沪股东账户卡。

  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广州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广州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广州证券资金账户。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广州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广州证券资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广州证券的柜台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9.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到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网点提交以下资料,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者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3)投资者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b.资金帐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4)投资者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同时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已事先开立华泰证券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基金帐户开户及基金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须本人到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3)其他事项,以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东方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和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a.开户申请表;

  b.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个人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c.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东方证券的说明为准。

  1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格。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及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长城证券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长城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长城证券资金账户号。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长城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长城证券资金账户号。

  投资者还可通过长城证券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本公司受理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2、开户和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3、个人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b.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指定银行账户的储蓄卡、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b.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c. 指定银行账户的储蓄卡、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在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a、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6726-081500126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b、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5241920002888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东长治路分理处

  c、 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清算账户

  账号:034923-0004000243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6、预约上门服务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10)84533151转822或802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7、注意事项:

  a.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b.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天相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2)公司网站受理认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3)已开户并开通电话委托的直销客户可拨打呼叫中心客服电话:021-35104688或8008200860,在确认已存入资金后,公司电话服务系统受理认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个人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4)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直销柜台为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公司网站在基金发售期24小时受理开户及认购,工作日15:00之后及周六、周日的委托顺延作为下一工作日的委托申请。

  (5)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储蓄卡、借记卡或信用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留有投资者签章或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4)如需开通电话委托、传真委托、网上委托的投资者还需填写《远程协议委托书》。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留有投资者签章或签名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6)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A、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6726-081500126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B、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5241920002888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东长治路分理处

  C、 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清算账户

  账号:034923-0004000243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申请作废;认购申请在申请有效期内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超过申请有效期资金仍未到账的,认购申请作废。

  (7)通过公司网站开户认购:

  1)持有银联转账CD卡的客户,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通过“基金交易/查询”,根据提示开立基金账户、认购。

  2)业务受理时间:基金发售期24小时服务,工作日15:00之后及周六、周日的委托顺延作为下一工作日的委托申请。

  3)持有银联转账CD卡的客户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刻可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4)操作详情可参阅本公司网站相关栏目“基金交易/查询”中的“交易指南”。

  (8) 注意事项

  1)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发售期截止日16:00 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和直销客户交易帐户卡。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800-820-0860、021-35104688)、网上交易中心(www.galaxyasset.com)查询。

  (9)预约上门服务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200 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21)65956688/35104666转市场部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到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以直接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帐户成功后,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1. 交通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银河基金账户即可);

  2) 开立银河基金账户(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银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 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 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 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开立银河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 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 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 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 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 经办人身份证件。

  (6) 注意事项

  1)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 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3)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2.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D、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F、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A、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D、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88(上海地区)、800-820-6888

  4. 海通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3、注意事项:(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1)如客户尚未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和基金帐户开户手续。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D、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E、填写资金帐户开户合同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F、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基金业务事项);(2)如客户已经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帐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需要如下材料: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B、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C、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D、营业部资金帐户卡(交易磁卡)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1)客户申请基金帐户开户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经办人携带资金帐户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加盖公章)6、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和认购程序:(1)事先办妥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B、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C、法人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D、基金业务授权委托; E、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F、营业部资金帐户卡;G、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互联网、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A、营业部资金帐户卡: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4、注意事项:(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和基金帐户开户。(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主准。7.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帐户机构投资者在广东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帐户机构投资者在广东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深、沪股东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广东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深、沪股东账户卡。 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2、开立资金帐户机构投资者在广州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帐户机构投资者在广州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2)机构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广州证券资金账户。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广州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2)机构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广州证券资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广州证券的柜台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9.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开户及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2.开户及认购程序(1)投资者到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网点提交以下资料,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a.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起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机构投资者为法人时)或负责人(机构投资者为非法人时)证明书及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e.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f.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投资者存入足额认购资金。(3)投资者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a.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起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机构投资者为法人时)或负责人(机构投资者为非法人时)证明书及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e.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f.预留印签; g.资金帐户卡;h.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4)投资者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同时办理认购手续。3.注意事项:(1)已事先开立华泰证券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基金帐户开户及基金认购手续。(2)其他事项,以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1)资金账户的开立机构投资者申请在东方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d.代理人身份证;(留存复印件) e.预留印鉴卡。 (2)基金账户的开立和认购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a.开户申请表; b.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机构投资者在东方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a.加盖公章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b.代理人身份证件。c.东方证券资金账户卡。 3、注意事项: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东方证券的说明为准。 11.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1)事先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a、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 b、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e、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f、预留法人印鉴卡(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a、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e、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f、预留法人印鉴卡 g、 湘财证券资金帐户卡h、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1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2、开立资金帐户机构投资者在长城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帐户机构投资者在长城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长城证券资金账户号。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在长城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长城证券资金账户号。投资者还可通过长城证券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开户和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2、本公司受理最低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3、机构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a.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b.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c.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d.预留印鉴;e.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f.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4、机构投资者在天相网点办理办理认购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a.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b.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c.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并加盖公章。5、认购资金的划拨机构投资者在办理认购前应通过电汇或贷记凭证(其中贷记凭证方式只限上海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在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a、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66726-081500126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b、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0125241920002888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东长治路分理处c、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清算账户 账号:034923-0004000243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6、预约上门服务 机构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10)84533151转822或802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7、注意事项: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1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最低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2)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4)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5)填写合格并在第一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章的《开放式基金帐户业务申请书》;6)如需开通电话委托、传真委托、网上委托其它交易方式,还需填写《远程协议委托书》。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合格并加盖机构公章及法人印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交易申请书》。(5)认购资金的划拨1)电汇或贷记凭证(其中贷记凭证方式只限上海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在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A、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66726-081500126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B、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0125241920002888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东长治路分理处C、账户户名: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清算账户 账号:034923-0004000243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申请作废;认购申请在申请有效期内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超过申请有效期资金仍未到账,认购申请作废。(6)注意事项1)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发售期截止日16: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和直销客户交易账户卡。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21-35104688、800-820-0860)、网上交易中心(www.galaxyasset.com)查询。(7)预约上门服务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200 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21)65956688/35104666转市场部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五、清算与交割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同期同业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售结束后完成。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本基金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认购户数达到或超过200户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认购,并于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2.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3.若本基金设立失败,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三楼法定代表人:刘澎湃电话:(021)65956688/35104666?6687 传真:(021)65958968联系人:黄玉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2.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方诚国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0370 联系人:江永珍 网址: www.bankcomm.com 3.基金销售机构 (1)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注册地址: 上海市仙霞路18号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方诚国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联系人: 王玮 银行网站网址:www.bankcomm.com(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 利电话:(010)66568587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83439联系人:芮敏祺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电话:010-65186758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电话:020-87555888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7)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电话:020-83270846-72899 传真:020-83270505联系人:陈新 (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87320991传真:020-87325036联系人:皇繁豫 肖洁雯 (9)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吴万善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21-62568800传真:021-62569651联系人:盛云 (1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陈学荣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1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电话:0755-83516094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电话:(010)84533151-822 传真:(010)84533162联系人:陈少震 公司网站:www.txsec.com(2)直销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内容同上。4.注册登记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内容同上。 5.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 负责人:金明 电话:010-84085858传真:010-84085338经办律师:陶修明、钟向春 6.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A座法定代表人:尹永利 电话:(010)88091188传真:(010)88091207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力强 孙 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0日(下转A18版)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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