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基金关于变更默认分红方式的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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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09:59 证券时报 | |||||||||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4年7月15日下发的《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经与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9月4日发布《关于修改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基金契约的公告》,对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康系列基金”)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多策略增长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由红利再投资调整现金分红。对于这次变更,基金管理人已于2004年9月6日发布提示性公告,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
1、自2004年9月6日起,投资者新开户申购宝康系列基金和多策略增长基金时,如果未对基金分红方式作出指定(即默认分红方式),则为现金分红;如果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请在销售网点明示并完成相关手续。 2、2004年9月6日以前认购/申购的宝康系列基金和多策略增长基金,如果注册登记人处没有收到分红方式指定信息(即按照默认分红方式处理),则基金分红方式自2004年9月6日起被调整为现金分红;如果持有人想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可以到份额所在的网点申请修改分红方式并按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办理相关手续。 3、2004年9月10日,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宝康消费品基金和宝康债券基金进行了第三次收益分配。这次分红是以权益登记日(2004年9月9日,不含)之前最后一次确定的分红方式为准而进行的,如果持有人在此之前未对基金分红方式作出指定(即默认分红方式),则此次分红以现金方式进行;如果持有人在此之前对基金分红方式作出指定并完成相关手续,则此次分红以其指定方式进行。 4、基金管理人已向全体持有人寄出第三季度对帐单,请持有人收到对帐单后仔细查看其上载明的分红情况及目前分红方式,也可到代销渠道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查询。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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