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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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09:56 证券时报 | |||||||||
根据《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自2004年11月10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基金代码:110005);同时将既可作为转出方基金、也可作为转入方基金,全面开通转换业务(请详见2004年10月22日《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请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需更改请到开户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一、基金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华泰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广东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大鹏证券、山西证券、金通证券、天同证券、闽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东吴证券、汉唐证券、东方证券、银河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天和证券和长城证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办理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2、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邮政编码:510620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020-38797032 3、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易方达基金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3918088 二、日常赎回安排 1、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在实施日三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2、赎回的原则 基金采用份额赎回的方式,即赎回以份额申请,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赎回的原则和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1]以内 不高于0.5% 1到2年(含1年) 不高于0.25% 2年及以上 0 注:[1] 就赎回费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以此类推。 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余额归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所收赎回费的2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根据《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从2004年9月24日起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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