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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同180指数增值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 19:31 证券时报

  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2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88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3月15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04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了《关于修改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公告》。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但本基金可以为投资者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并由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4年9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总经理:马志刚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吴涛

  电话:021-686445577

  传真:021-68533888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柳亚男先生,195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管处副处长、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等职。2002年至今任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马志刚先生,1967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主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助理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2年至今任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张建伟先生,195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新沪玻璃厂副厂长、上海光通信器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久事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策划部、资产运营部经理等职。2002年至今任上海久事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曲为民先生,1957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烟台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科长、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科长、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秘。

  董事王滨先生,196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海南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海南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总监等职。现任深圳通富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健先生,195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中国科学院副教授、教授、管理工程系主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工业部部长顾问组顾问、政策法规委员会委员、人教司研究员等职。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

  独立董事王晓冬女士,1961年生,大学本科法学士。历任外交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总干事助理、新加坡发展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华德集团董事。

  独立董事任辉先生,194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山东菏泽商业局会计科长、山东经济学院系主任、副院长等职。现任山东经济学院院长。

  独立董事李方先生,195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讲师。历任北大法律系讲师、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等职。现任职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监事长康荣湘先生,1954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计财部部长、深圳市华旅股份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深软电子实业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深圳市通富兴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监事王慧英女士,1963年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省二轻厅工艺美术总公司财务部主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监察总部总经理。

  监事孙江先生, 196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企业法律顾问。先后任职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于上海久事公司。

  监事张虹霞女士,1955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财务科、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等职。现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监事兼企业审计处处长。

  监事刘国华女士,1970年生,博士。曾在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从事国际融资转租赁外汇信贷等工作。现在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良先生,基金经理,31岁,经济学硕士,4年基金从业经验。毕业于北京大学数学系基础数学专业和美国匹兹堡大学经济学系。曾在美国梅隆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研究部从事增强型指数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投资策略研究与投资管理工作。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马志刚

  委员:张健,晏晓辉,朱顺

  张健先生, 1966年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学士,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1988年1992年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技部、资金计划部工作;1992年至1993年,就职于北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担任业务部负责人;1993至2002年,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存款证券处、基金托管部,先后任部门经理、副处长、处长等职。2002年3月至今,就职于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运营总监等职。

  晏晓辉先生,1968年生,北京大学理学学士,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1994年2月至1994年6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证券管理处;1994年6月至2000年6月就职于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等职;2000年6月至2001年8月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1年8月至今担任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朱顺先生, 1964年生,北京大学理学学士、管理学硕士,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学博士,6年证券从业经历。1992年7月至1993年11月,就职于美国GAMS开发公司;1995年1月至1998年4月就职于IBM 环球管理咨询公司,担任高级管理咨询顾问;1998年5月至2002年2月分别担任美国金融债券担保集团副总裁、高盛投资银行副总裁;2002年2月至今担任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叁亿零叁拾伍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忻如国

  (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到2004年9月底,中国银行已托管景宏、同盛、同智、兴安等4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易方达平稳增长、嘉实成长收益、银华优势企业、天同180指数、金鹰成份股优选、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含嘉实稳健、嘉实增长、嘉实债券)、华夏回报基金、景顺长城景系列基金(含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景顺长城恒丰债券基金、景顺长城优选股票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泰信天天收益、海富通收益增长、嘉实服务增值、招商先锋、大成蓝筹稳健基金、湘财荷银精选基金、华夏大盘精选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等2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现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钢先生1981年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等职。1996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并先后兼任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98年10月开始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2003年3月,就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2004年8月,就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钢先生先后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肖钢先生曾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八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李礼辉先生,1952年5月出生于中国福建。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行长。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年7月至2002年8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94年7月前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1986年至1988年在香港从事银行工作。1977年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毕业,1999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在金融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经常在重要刊物和国际研讨会上发表论文。

  李早航先生,现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1955年4月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毕业于南京气象学院气象系。1980年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分行先后担任经理、行长,1990年调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信息科技部、国际部总经理,1993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行长,主管过信贷、资金、零售、清算、信息科技等多方面工作,2000年起调任中国银行总行常务董事、副行长,并先后兼任加拿大中国银行董事长、中银集团保险公司董事长,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

  唐棣华女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银行总行信托咨询公司总经理、分党组书记、董事长;1997 年赴巴西圣保罗市负责筹建中国银行圣保罗代表处,并就任代表处首席代表;2001 年6 月至今任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四)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客户服务处、研究发展处、托管业务处、资产托管处、稽察监督处、综合管理处等6个职能处。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设立托管业务处。总行基金托管部现有员工64人,其中硕士学历以上人员20人,约占员工总数的31.25%,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工作和学习经历的14人。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源深路273号

  办公地址:  上海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 柳亚男

  公司电话:  021-686445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传真:    021-68531888

  联系人:     盛斌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忻如国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电话:021-686445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盛斌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16

  传真:010-66594946

  联系人:张导

  (2)名称:中信实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建中

  电话:010-65541089

  传真:010-65542178

  联系人:官玫

  (3)名称: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负责人:周林

  电话:0755-82080409;95501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李谨豪、周勤、汪小苗

  (4)名称: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78899

  传真:010-65185322

  联系人:权唐

  (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刘君

  (6)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706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

  (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00

  联系人:奈学刚

  (8)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鞠玮、谭斌华

  (9)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00

  联系人:范源远

  (10)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1)名称: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12) 名称: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人代表: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95559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 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755-82084015

   传真:0755-82084010

   联系人:刘玉生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288号7楼

     负责人: 林东模

     联系电话:021-58799970

     传真:    021-58872507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东模 冯家俊

   四、基金的名称

   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运用指数化投资方法,力求基金的股票组合收益率拟合上证180指数的增长率。伴随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实现利用指数化投资方法谋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的目标。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资产的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组成上证180指数的成份股票,包括:上证180指数包含的180只成份股、预期将要被选入上证180指数的股票、一级市场申购的新股;本基金资产的债券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国债、优质企业债、金融债以及债券回购。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跟踪目标指数为原则,实现与市场同步成长为基本理念。指数化投资是一种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方法,采取拟合目标指数收益率的投资策略,分散投资于目标指数所包含的股票中,力求股票组合的收益率拟合目标指数所代表的资本市场的平均收益率。

  (二)基金的指数投资组合

  指数投资组合包括上证180成份股票、预期选入上证180指数的股票、一级市场申购的新股以及现金。

  1、指数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将采用指数复制法构造投资组合,当成份股发生新增、剔除或因公司行为导致指数权重发生变化时,指数投资组合将做出相应调整。

  2、指数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的控制

  本基金选择了两个评价跟踪误差的量化指标:一是拟合偏离度,这是一个日平均跟踪误差指标;另一个是指数投资相对收益率,这是相对累计收益率指标。

  拟合偏离度的控制目标定为0.5%,指数投资相对收益率(年累计偏差)的控制目标定为2%。如果拟合偏离度或指数投资相对收益率超过了其控制目标,风险控制小组应将分析报告和调整方案上报给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经审议批准后的组合调整方案交基金经理执行。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75%×上证180指数+25%中信国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追踪上证180指数,是一种风险适中、长期资本收益稳健的投资产品,并具有长期稳定的投资风格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天同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4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2004年9月30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2004年9月30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2004年9月30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2004年9月30日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2004年9月30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2、其他资产的构成

  3、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证券交易费和税收;

  7、基金分红手续费;

  8、注册登记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算,主要用于支付管理人管理本基金的运作成本和向其他服务提供人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划付指令,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给基金管理人以及服务提供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至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万元        1.5%

                 M≥1000万元       不超过1.5%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实际持有期递减。具体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D<1年            0.5%

                1年≤D<3年      0.25%

                 D≥3年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最新的公开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3年1月28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根据国家有关最新规定对原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增加了“基金的业绩”、“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三个部分。删除了“基金的设立募集”、“基金的成立”等与首次募集有关的特定内容以及“基金持有人”一节的内容(其内容已并入“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一章中)。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规范了一些提法,如将“基金契约”改为“基金合同”、“基金单位”改为“基金份额”、将“基金持有人”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等。

  3.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文件日期;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4.在“一、绪言”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补充了国家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

  5.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增加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简介”内容。

  6.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有关基金托管人的有关内容。

  7.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交通银行、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8.在“七、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部分增加了“赎回费进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25%”的相关规定。

  9.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2004年第三季度)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10.增加了“九、基金的业绩”这一章节,说明了基金成立以来的投资业绩。

  11.在“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将基金费用分“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两类进行说明。

  12.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根据《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内容更新和规范。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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