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退出长盛获利8750万元 意在参股合资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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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 09:58 新京报 | |||||||||
中信集团与英国保诚将成立合资基金公司,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受限“一参一控” 昨日,中信证券(600030)称,公司转让持有的25%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日前已经获得证监会批准。此次转让款达1.125亿元,将为中信证券2004年带来8750万元的投资收益。
据记者了解,中信证券此举意在为参股合资基金公司作准备。 意在合资基金 接手中信证券持有的长盛基金股份的是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安徽省政府于2000年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经营安徽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 据了解,早在2003年12月1日,中信证券召开董事会就已通过了此项转让事宜,随后即进入等待证监会批准阶段。 对于此次转让,中信证券人士向记者表示,主要是为了适应证监会关于机构参股基金公司“一参一控”规定,目前中信已经控股中信基金,而另外还要参股一家基金,所以只能退出长盛基金。但该人士表示公司并没有确定要参股哪家基金。而具体什么时候能够确定,还要等一段时间。 不过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中信证券意图参股的基金公司目前还没有诞生,此基金将是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合资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公司。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的合作已经结出成果,于去年8月底挂牌成立的信诚人寿保险公司既是两家合资的公司,也是北京首家合资寿险公司。 “一参一控”影响格局 此次与中信证券一起转让长盛基金股权的还有长江证券和天津北方国际(资讯 行情 论坛)信托,它们将分别转让长盛基金25%股权给国元证券、25%股权给安徽省投资集团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推出长盛基金的三家公司与国元证券一起,均是长盛基金1999年3月成立的发起人股东,四家公司各占25%的股权。 2002年7月12日,证监会公布“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就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问题的谈话”,其中提到,无论内资或外资参股基金公司,一家机构参股的基金公司不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包括绝对和相对控股)的基金公司不超过一家。 据浙江利捷分析师余凯表示,这一政策导致很多基金公司的股权变动。据悉,目前已有数家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调整方案递交到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的案头。业内人士分析,随着金融机构从基金管理公司的退出,实业公司必将随之进入。 (本报记者 乔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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