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天检宣)昨日,记者从天河区检察院获悉,天河区车陂经济发展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苏某江、原董事长王某尧及原副董事长马某佳涉嫌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受贿2000多万元人民币,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近日,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经检方查明,去年6月到10月期间,车陂经济发展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苏某江、原董事长王某尧及原副董事长马某佳,涉嫌在广氮地块车陂村征地的过程中,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征地补偿费用的职务便利,与土地或物业承租户相互勾结,通过弄虚作假抬高被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或在新增漏点地块上抢种树木、抢建房屋等方式,帮助承租户获取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并在补偿款发放时给予方便,从而收受3名村民和2名外来承租户的“茶水费”共计人民币2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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