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主任陈锡文:雇工种地不符合农业规律

2013年03月07日 07:18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3月6日电(记者丁先明)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针对备受关注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何时出台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这是一项非常复杂和专业的立法工作,涉及面广,匆忙出台相关办法不是好事。

  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关于新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争取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出台。但是,关于此事的最新进展,陈锡文介绍说,2012年11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同意把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已经进行了分组审议,但何时出台,尚未有明确时间表。

  陈锡文表示,关于农地征收补偿条例的修改,其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到底要怎样修改,才能做到既保障农民权益,又不影响经济发展,还要为未来留下余地,这是非常专业的事,匆匆忙忙出来,不是好事。

  关于坊间盛传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将至少提高10倍的传闻,陈锡文颇为严肃地回应称,这一说法没有任何根据,。

  至于征收补偿标准的调整,陈锡文表示,这个问题不应作出一刀切的规定,补偿标准要和土地增值部分挂钩,而后者又和土地用途紧密相连。“同一块地,是用来盖商场,还是用来盖学校,土地增值大不相同,补偿标准也就会有很大差异。”

  有记者问到土地流转以及规模化经营的问题,陈锡文分析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业人口会减少,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留在农村经营农业的家庭种植土地的面积会越来越大。但他认为土地经营种植规模要适可而止,尽量不要雇工种地,因为这不符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和规律。

  “只要让农民意识到种的是自己的地,打的是自己的粮,不用人家监督,他都会倾尽全力去做”。陈锡文说。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对此,陈锡文表示,家庭农场的规模要尽量做到不雇工,否则将影响农业生产的效率。

  “我坦率说一句,对于资本主导的雇工农业的生命力,我是怀疑的。昙花一现可以,但这没有长久的生命力。正是这个原因,我们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面对众多记者,陈锡文直抒胸臆。

  从社会公平、农业产业特点的角度出发,“我们要考虑到中国是人多地少的国家,这么多农民还没转移继承出去,土地在农民中间应该怎样分配,这是涉及社会公平的问题。”陈锡文最后强调表示,“地都给你了,我只能给你打工,还怎么给你讲合理分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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