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一号文迎来金融业与三农经济互动双赢新机遇

2013年02月04日 09:02  金融时报 

  第十个中央“一号文件”

  促进“三农”经济与金融业良性互动双赢发展

  随着第10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三农”领域正在酝酿和即将推开新的制度改革,将为我国“三农”经济发展释放出前所未有的“红利”,并将在新时期形成“三农”经济和金融业持续稳定、良性互动发展新格局。

  日前发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连续10年锁定“三农”,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确定了发展目标和一系列方针政策。仔细解读中央“一号文件”会发现,它不仅对于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为“三农”经济与金融业良性互动发展带来非常重要的现实作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约占全部人口一半的农民实现小康;中央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农业现代化又是短板。今年第10个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充分体现了中央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的坚定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确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将积极有效地促进“三农”经济的稳定发展,从而为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方针,包括“加强国家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扶持和引导,切实加大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这些方针政策措施,将迎来金融业与“三农”经济互动双赢的历史发展机遇。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快改革创新,最大亮点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在支持普通农户提高生产集约化程度的同时,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业内专家分析认为,这将为金融业创新发展带来新机遇。

  家庭农场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新概念。专家指出,按照党的十八大的思路,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单位,将成为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主体。近几年来,家庭农场得到迅速发展,据农业部统计,目前中国经营面积达30亩以上的种植业大户已达887.4万户。

  2009年7月初,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在上海开展家庭农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推出家庭农场专项贷款。该项贷款以信用贷款的形式,根据家庭农场的种植规模、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在涉农小额信用贷款限额内,对其发放相应额度和期限的专项贷款。据农业系统专家介绍,由农业部推动的家庭农场实验,已经在2012年初开始进行,涉及吉林、湖南等多个省市。今后,我国家庭农场制度有望得到更快发展。因此,业内专家预测,今后一个时期,涉农金融机构只要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就会在家庭农场信贷服务市场上获得长足的发展,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获得新的盈利增长点。

  最近几年,在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迅速发展,涉农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的贷款服务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全国已登记60多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46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8.6%。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带动农户增收,社员比非社员收入高出约20%。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稳发展,至2011年底,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28万多个,带动1.1亿农户,户均全年增收2400多元。

  近年来,随着“三农”经济的发展,银行类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农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4.54万亿元、3.62万亿元、2.73万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9.7%、15.9%、11.6%。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业内专家分析指出,今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将获得迅速发展,涉农金融机构包括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合作性金融机构都将加大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贷款服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更趋完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将引领新的潮流。可以预计,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机构对“三农”的贷款还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为各类金融机构带来业务和盈利稳定增长的历史机遇。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的重要方针,其中包括“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这几条政策措施的实施,不仅将保护和增加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而且将为金融业的创新发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专家指出,未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和住宅所有权证将成为保障农民财产权利的有效法律依据,并能够成为商业银行办理贷款的有效抵押物,广大农民可获得金额更大、期限更长的贷款,银行的“三农”贷款业务也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转让,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将有很大的提高,农民财富收入的增长也将为金融机构开展各类理财、信托、保险业务等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

  我们相信,党的十八大后,随着第10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三农”领域正在酝酿和即将推开新的制度改革,将为我国“三农”经济发展释放出前所未有的“红利”,并将在新时期形成“三农”经济和金融业持续稳定、良性互动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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