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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发文要求各地贯彻落实一号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7日 12:06  中国工商报

  国家工商总局发文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本报讯 (记者 周 萍)服务“三农”,保障民生。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服务“三农”工作,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努力使工商服务“三农”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行政服务和行政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市场服务、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子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健康发展,围绕保发展、保供给、保民生,在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上下功夫,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花气力,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上做文章,切实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大力支持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农业科技机构发展。

  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搞活农产品流通。综合运用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措施,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建立连通城乡市场的高效流通网络。大力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统筹农产品产销发展;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支持、引导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运用;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市场主体诚信建设,引导和激励经营者诚信经营;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经营者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通知说,农村商品市场监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商品入手,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着力解决农村市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商品市场交易行为,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强化涉农广告监管,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教育培训,全面加强工商机关服务“三农”工作效能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更新发展理念、监管理念、执法理念和维权理念,加大对涉农地区工商局特别是农村工商所服务“三农”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 “四个统一”,大力加强 “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努力使工商行政管理服务“三农”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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