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真实性有效性需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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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8:23 新京报 | |||||||||||
前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表示
史美伦称信息披露机制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刘宝强)在昨天“金融市场法治建设与媒体角色”专题研讨会上,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现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汇丰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主席史美伦女士对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发表谈话,她表示,目前的市场监管层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她认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披露的有效性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史美伦女士表示,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透明度是解决上市公司利益不对称的重要法宝,只有市场透明度高,才能有一个健康发展的证券市场,而作为市场透明度的关键因素,信息披露机制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没有良好的信息披露机制,市场永远处在投机的状态。目前政府在信息披露方面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规,但是执行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完善。 史美伦女士表示,目前上市公司每年每季度都要进行大量的信息披露,但是信息的真实性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