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行将收管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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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8:41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 (首席记者刘洋)下月1日起,国内信用卡市场老大广东发展银行,将向已注销信用卡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 昨天,记者从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部得到消息,自2005年12月1日起,广发行将对注销正式生效满6个月仍有备用金余额的广发信用卡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收费方式和标准为:注销正式生效的第7个月起每月扣收,人民币账户收取5元/月,港币账户5港元/月,美元账
另外,2005年12月1日前已注销生效的广发信用卡账户,以2005年12月1日起算满6个月仍有备用金余额的,从第7个月开始扣收账户管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