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建立政府采购对话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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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7:42 新京报 | |||||||||
中欧财金对话第二次会议将于2006年3月在北京举行 本报讯(记者陈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昨日与欧共体委员会内部市场和服务总司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共同签署了《中欧政府采购合作协议》,双方确定建立中欧政府采购对话机制。
财政部人士表示,中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之间建立政府采购对话机制有助于增强双方对政府采购立法、政策及有关问题的认识和互相理解,增强双方在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该机制由中国财政部国库司与欧共体委员会内部市场和服务总司政府采购政策司共同组织,原则上一年举办一次。对话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立法的现状、经验及发展,政府采购规则实施情况,政府采购实践和案例,政府和私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等。 财政部人士同时透露,中欧财金对话第二次会议将于2006年3月在北京举行。中欧财金对话机制是中欧之间就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进行对话的一个重要论坛。由中国财政部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主办的首次中欧财金对话会议今年2月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召开。 = 《新京报》服务热线:010-63190000 、010-96096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