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拟下放农信社监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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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08:06 新京报 | |||||||||
考虑将农信社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律职能交由银行业协会负责 本报讯(记者张诚)银监会副主席李伟昨天在全国银行业协会联席会议上表示,银监会正考虑将农村信用社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自律职能交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有关人士表示,将合作性金融组织纳入行业协会进行自律,更加符合农村信用社合作组织的性质,但银监会的包袱是否能相应减轻,还有待观察。
李伟表示,各银行业协会自成立以来,围绕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研究制定行业公约,反映行业诉求,协助银行监管部门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在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和为会员服务的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目前,我国各级银行业协会由银监会各级机构作为主管单位进行管理。李伟副主席在昨天的发言中表示,将“那些监管部门不宜管、而被监管机构又需要的工作,尽量交由协会负责”。有关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秉承这一思路,银监会将不适合自己亲自出面管理的合作性金融机构监管权下放到银行业协会,但估计合作性金融机构的最终监管权仍将掌握在银监会方面。 昨天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还组织会员单位签订《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维权公约》等三个重要公约。 = 《新京报》服务热线:010-63190000 、010-96096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