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称不惧H股股东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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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 09:25 东方早报 | |||||||||
昨天,第一家含H股的股改公司鞍钢新轧公布了股改方案,正如市场此前预料的那样,鞍钢新轧并没有向H股股东对价。该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鞍钢新轧不担心H股股东可能提起的集体诉讼。 鞍钢新轧作为第一家股改的H股公司,同时由于没有向H股股东支付对价,自然让人联想到市场传闻的H股股东提起集体诉讼一事。不过鞍钢新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
金信证券研究所李康认为,内地公司发行H股时,发行定价完成按照全流通市场的国际惯例方式进行定价,以成熟市场的低市盈率为参照,不存在A股市场由于暂不流通承诺导致的高溢价,而且H股本身的发行价格就比流通A股低许多,如果再对H股股东支付对价,将会造成不公平的局面。 作者:早报北京专稿 高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