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机构应成企业债市场主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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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1:47 东方早报 |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昨日在北京表示,要发展企业债市场,最佳的切入点就是让市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以柜台交易为主,使有较强分析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机构“唱主角”。而就外界关注的中小企业发债问题,周小川认为目前时机还不成熟。 在出席昨天举行的“中国债券市场发展高峰会”时,周小川表示,如果由拥有较强市场分析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合格机构购买者来投资企业债,整个债券市场的风险就会降低
周小川强调,并不是所有的金融产品都适合普通投资者,如果今后推出更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对普通散户投资者放开,恐怕是很不合适的。 周小川的上述判断,主要依据是对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企业债问题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当时处在经济转轨时期,企业债也体现出了非常浓重的计划色彩。周小川执掌央行前,曾担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企业债发行市场化是当时证监会的重要工作之一。 周小川称,当时企业债的发行存在“一打”问题,包括发行额度采用“扶贫”的方式,分配给质量差的企业,实行行政性定价,要求银行担保,面向缺少分析能力的散户,省政府直接干预无法偿债的企业,并允许承销商续发债券等12种。 周小川认为,市场定位错误,可能是以前企业债市场一系列错误的逻辑根源。他认为,企业债发行往往比较快,手续简单。散户投资者由于分析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足,必然导致依赖政府,政府就可能转而要求银行担保;由于定价能力缺乏,导致行政性定价;当散户投资者面对违约时,又没有正当手段自我保护,就会把责任推回给政府,而政府为避免社会不稳定,又会通过行政干预的办法强制承销商承担责任,由承销商续发兑付,由此导致一系列扭曲和更为严重的后果。 从国际经验看,在发达国家,企业债主要面向合格机构发行,绝大部分是在柜台市场进行交易,并强调风险和交易价格自主决定。交易所往往对企业债交易设有限额,只允许进行小额交易,所有大额交易都通过柜台交易来完成。 而对于外界关心的中小企业发债问题,周小川认为时机尚未成熟。他认为,当大公司、大企业和好企业开始更多地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的时候,银行自然会觉得必须进一步面向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债券通常属于高收益、高风险的债券,在实际操作中风险较高,容易出问题。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没有合理的市场定位和定价机制,匆匆发展中小企业债就难保不出问题。 今年以来,中国的企业债市场得到了较快发展,尤其是央行允许推出短期融资券以来,截至8月已有超过30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发行,全年的发行总额有望达到1500亿元。 作者:早报北京专稿 艾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