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央企规范董事会试点花落宝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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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6:41 新京报 | |||||||||
5位外部董事全部到位且超过半数 本报讯(记者王海林)昨日国资委在上海召开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会议。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第一批试点企业,目前5位外部董事全部到位,是中央企业中第一家外部董事全部到位且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标志着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迈出了新的步伐。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会上指出,选择国有独资公司进行董事会试点,一个重要考虑,是通过董事会来加快推进包括股份制在内的各项改革与重组,并为股份制企业董事会的组建与运转奠定基础、摸索经验。 李荣融认为,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董事会是股东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体现股东意志的制度依托,是实现出资人职责到位的最终体现。另一方面,董事会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对企业进行战略性监控,并负责选聘、评价、考核、激励经理人员,是企业内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的重要保证,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制度基础。 他说,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决定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成败。从我国十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国有企业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董事会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这在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中尤为突出。 = 《新京报》服务热线:010-63190000 、010-96096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