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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鲜令”十一如期执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0:39 新京报

  只是给部分企业一个缓冲期,企业申请工作今日结束

  本报讯(记者苏曼丽)针对此前有关“禁鲜令”推迟实施的消息,记者昨天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证实,涵盖“禁鲜令”内容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两通则”)10月1日将如期执行,不会推迟,而对于部分标签库存量大的企业,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

  记者拿到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农轻[2005]57号文件》上指出:鉴于部分企业标签库存量大,为减少企业损失,凡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后,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但最终期限不得超过2006年6月1日。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企业申请工作将在9月20日结束。

  “两通则绝对是在10月1日正式实施,没有推迟,只是给部分企业一个缓冲期。”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郝煜向记者表示。

  中国奶业协会副理事长王丁棉表示:“禁鲜令没有句号,奶业协会还会努力争取,希望明年6月之前能有更加积极的意见出台。”

  尽管不少鲜奶企业和地方协会一直都在争取解除“禁鲜令”,但大部分乳品企业则显得比较无奈,一位知名奶企负责人表示,目前光凭这份文件还看不清楚国家有关部门的态度,很多企业都做好了两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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