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增值税改革第一年退税27.5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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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0:49 新京报 | |||||||||
财政部、国税总局本月25日在沈阳召开座谈会,探讨东北增值税改革试点情况,并研究增值税改革如何全面推广问题。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虽然会议没有最终得出具体结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财政部未来在一定的时期内要将增值税改革进一步深化。 第一年退税27.5亿
会议透露出来的数据显示,试点开始一年内,东北三省一市实现的试点范围内的新增固定资产抵扣额一共40亿,按现行的办法,到第二季度一共抵退了27.5亿元,不足全部额度的70%.“这样每年如果全都有30%的沉淀欠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话,对于财政风险是较大的,也许又会重蹈前一段时间出口退税全国大量欠退税款的复辙。”一位东北税务官员告诉记者。 “现行的政策已经对财政收入影响不大了,增值税收入三省加起来不到1000亿,以第一年27.5亿元的抵扣额度来看,三省一年来影响财力也仅占增值税收入的3%左右,远远低于当初减税150亿的测算。”该人士表示。 税改应坚持税制优先原则 尽管全面推广的方向早已指明,但是仍有很多细节问题目前仍不明朗。比如,如果要全国推开,是先期继续在东北进行全行业的试点,还是在全国继续实行八个行业的改革,目前仍然难以确定。 一位参与此次会议的人士告诉记者,现行的政策虽然在解决财政财力上收到了一定效果,但计算操作复杂的状况也是比较突出的,一户企业的额度不大,但需要走全部的程序,这个问题不解决要在全国普遍推行八行业的税改,将会是一个工作量巨大,对税务工作和企业管理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并且也会给税务管理带来很多漏洞,所以不能在办法上进行全面的试验和完善,在全国推行的计划是不现实的。该人士表示,全国推开税改,首先应以税制优先为原则。 本报记者 陈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