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证券重组催生中国第一家名正言顺的金融控股公司,既是形势使然,亦可能是需承载内涵更为丰富的使命所致《财经》2005年第17期。
银河证券即将迎来新生,但名正言顺打出“金融控股”的旗号还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本报记者韩萌摄
中国第一家“名正言顺”的金融控股公司,静悄悄且令人意外地于银河证券重组即将落幕时登台。
8月12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网站上,记者查到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极为简单的登记信息表明,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的时间为2005年8月8日,注册号为1000001003970.中国银河金融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0亿元,其中55亿元来自中央汇金公司,15亿元来自财政部。
重组轮廓渐清
“汇金公司的注资不仅仅是资金上的,对于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也会起到更好的作用,这是我们非常愿意看到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证券)总裁朱利对《财经》说。
此时,广受瞩目的银河证券重组之轮廓已然逐次浮出。虽然到8月中这一消息尚未正式公开,但未来银河证券完成重组后的新结构已经在业界引发反响。
随着有关重组计划的推进,银河证券总裁朱利本人的身份亦将发生转换。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将控制三家公司,即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投资有限公司、银河基金公司。朱利将担任控股公司董事长及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至于控股公司总裁及下属三家公司的总裁人选,因有建银投资重组南方证券的经验在前(参见《财经》2005年第16期“券商重组中盘战”),可以预期,将经过一套市场化的选拔机制而后产生。来自权威部门官员的消息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解析银河证券
银河证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成立于2000年8月17日,注册资本金为45亿元人民币。银河证券是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全资的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等五家所属的证券业务部门及证券营业部合并的基础上组建的。
2002年6月,银河证券还接收了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业务机构和人员。
银河证券惟一的出资人是财政部。与银河证券具有相同背景的证券公司,还有民族证券和中国科技证券———它们构成了中国证监会仅有的三家“会管公司”,其董事长、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直接派出,公司的党组织关系则放在中国证监会机关党委。
中国证监会自成立之初,就开始从各地方政府、地方人民银行及地方财政等部门接收证券公司,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2000年。中国证监会在接受移交的证券公司时,都会要求原主管单位口头或书面出具一份“承担历史责任”的证明。
“我们可以负责监管,但是历史包袱要由原来的责任人承担。”中国证监会机构部一位官员告诉记者,“银河证券就是这样,原来信托时代搞出来的一堆烂账,央行同意给解决。”银河证券之资产质量较差,在业内众所周知,但是并没有任何公开的数字。一种未经证实的说法是,“银河证券的窟窿达50亿元”。银河的注册资本金为45亿元,其中只有15亿是2004年初财政部注入的现金,此外均为实物资产。
此外,银河证券承接的数家信托公司的证券类资产中也有大量不良资产。一个例证是,银河成立之时,五家信托投资公司所欠建设银行15亿元债务及农行近7亿元债务,全部由银河证券承担。
今年6月16日,中央汇金公司和银河证券同时证实,汇金公司将出资对银河证券进行重组。此后,德勤咨询公司进驻银河证券,对其内部的经营管理进行全方位的调查研究;8月,德勤咨询公司提交了一份“银河股份组建模式汇报提纲”,针对即将组建的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风险管理、业务模式以及经营目标等,提出了一整套建议。
在此之前,银河证券已确定了一个“7、8、9计划”,即今年7月成立控股公司,8月份成立证券公司,9月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实际执行的节奏比拟议中稍晚一些。
按《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需要不少于五个股东,因此,在即将成立的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将成为大股东,还需要寻找至少四名股东。市场上对于潜在的入股者有各种传闻,中石化、首都机场等知名企业都在传说的未来股东名单之中。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三家公司中,银河证券股份公司将由原银河证券公司的优质证券类资产构成;银河投资公司将由原银河证券公司剥离优秀证券类资产后改组。关于银河基金公司,目前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资产构成以及与现银河基金管理公司的关系。
新成立的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出资收购原银河证券公司的优质证券资产,目前收购的资产情况与金额还没有最终确定。收购完成后,新的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轻装上阵”,不带任何债务。这一操作,被认为与刚公布的中信建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华夏证券优质证券类资产的做法一样,都是把优质证券类资产剥离成立新证券公司,不良资产以及所有的债权债务转入资产处置公司。
银河金融控股“内涵”
根据央行此次券商救助计划,央行通过中央汇金公司或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对证券公司的注资,并不是简单的“给钱”,而是要“花钱买机制”。
“对于银河证券这样有历史包袱的证券公司,除了要解除包袱,让证券业务轻装上阵,还要让新成立的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真正的市场机制。现在已经定了的事情,包括市场招聘公司总裁、工资奖金制度进行全面调整等。”中央汇金公司一位官员告诉记者,“我们还要派出董事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此次银河证券重组最为引人注目且令观察者意外之处,是诞生了一家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这亦被视作“中国第一家名正言顺的金融控股公司”;它之产生,首先是形势使然。“因为汇金本身并不能投资证券公司,所以要成立一个控股公司,然后由它去投资证券公司”。汇金公司一位官员说。
但是,观察者们普遍相信,应运而生的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结构,可能承载内涵更为丰富的使命。
所谓金融控股公司,是以控股公司形式构成的金融企业集团。根据1999年2月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三家联合发布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金融控股公司被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
这实际意味着,金融控股集团本身是并账并表的,但下属的法人实体之间则是分立的且至少分布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两个以上金融领域。
由于长期分业经营格局并未打破,中国目前尚无一家正式的金融控股集团。
同时,国内“准金融控股公司”阵营已发生明显的两极分化。
一方面,以金融机构为班底组建而成的“金融系”准金融控股公司继续高歌猛进,如中信控股、光大集团;另一方面,以实业企业涉足金融形成的“实业系”准金融控股集团,却在德隆崩溃、复星淡出、宝钢专业化等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放慢脚步。
混业风险监测
对于“准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迄今一直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执掌,而其中的交叉部分则常常出现监管缺位。为此,央行从2004年开始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问题,并于当年10月派出“金融控股调研组”前往上海调研,之后更约请业内人士频频召开研讨会。
此后,业界还传出有关部门正在起草《金融控股公司法人治理与会计制度》的消息。
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在设立银行风险处、证券风险处之后,设置了“金融控股与市场交叉风险处”。这一处室在设置之初并没有具体的任务,只是参与处置一系列金融风波,包括“德隆危机”等。
但是,央行设置这一部门,却被业界评价为管理层在金融混业风险的监测上迈出的“关键性一步”。毕竟,金融控股形式下的混业经营,早已不是“要”与“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规范监管的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告诉记者,目前涉及金融控股公司业务领域的各种规章,是各部门从部门情况出发制定的,对金融交叉领域考虑较少,整个金融立法缺乏系统性与协调性。现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求同存异,尽快共同担负起监管职责。
他认为,目前尽管对于交叉领域设立监管联席会议确立了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监管制度,明确了各监管机构的职能分工、信息共享等框架,但总体而言,这些共识还处在原则性框架层面,具体的监管制度并没有完全确立。例如,三会与央行处于什么关系、各自的职责是什么、监管信息如何沟通等等,仍然空白,因此,“国务院应督促有关部门限时制定对金融控股的监管制度。”“成立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央行在拯救券商计划中添加的副产品。目前看上去好像没有混业经营,但是这为未来的改革预留了很大的空间。”一位汇金公司官员对记者说。
记者还获知,中国光大集团很可能成为下一家金融控股公司。文/《财经》记者李箐
(本文刊于8月22日出版的《财经》2005年第17期,本报对标题、部分内容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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