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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破产银行先签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0:07 武汉晚报

  市中级法院铁规打击“假破产真逃债”行为

  企业要破产银行先签字

  本报讯 (记者杨明安通讯员涂莉陈祥实习生汪李莉陆妮妮)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其最大债权人金融机构未签署意见的,法院不予受理!

  昨日,市中级法院披露:为打击“假破产、真逃债”,法院将严格实施这条“铁规”。

  一直以来,一些公司、企业以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非法转移和分配财产等方式,造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不抵债的假象,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企图达到假破产真逃债的目的。

  据市法院法官田宇生介绍,从2003年至今,我市法院受理的申请破产案近50件。鉴于破产案件逐年增加,市法院日前出台了《关于规范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将包括“金融机构未签署意见”在内的10种情形列为不予受理的破产案件范畴。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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