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默许机场大并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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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9:53 新京报 | |||||||||||
希望经营状况较好的机场集团通过输出资金、技术等方式对中小型机场予以扶植 本报讯(记者 曹阳)记者昨日获悉,香港机场管理局目前正计划斥资30亿元人民币入股成都双流机场。与此同时,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在本月13日收购了吉林机场集团后,又在与山西省机场集团、内蒙古机场集团和黑龙江机场集团进行接触。就此,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此大规模的并购是得到了民航总局默许的。
据悉,自2003年9月斥资2.7亿元人民币参股沈阳桃仙机场后,首都机场集团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已经先后“拿下”了天津机场、湖北机场集团、贵州机场集团等近20家机场。目前香港机管局有意以3亿元人民币的价格租赁珠海机场。香港机场管理局中国业务副总经理张佳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正有意对国内部分中小型机场进行全资收购。 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称,由于目前超过70%的国内机场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民航总局对有实力的机场集团对中小型机场的并购采取默认的态度,并希望经营状况较好的机场集团能够通过输出资金、技术等方式对中小型机场予以扶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能使香港机管局如期完成对杭州机场的股权收购,民航总局在2月底紧急出台了《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打破“一家外商(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的界限,“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以合作、合资或独资形式提供中小型机场委托管理服务等七项航空运输地面服务”。 而在本月15日开始实行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中,也并未对机场相互间的投资、购并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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