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业务骨干组成专案小组进行税收专项检查
第七稽查局上半年查补税款近千万
【本报讯】在日前开展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深圳市地税局第七稽查局认真制定检查计划、精心组织,由业务骨干组成专案小组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截至6月30日,查
补涉及税款931万元,罚款743万元。其中,1户房地产企业经初步检查偷税约769万元,滞纳金51万元,罚款662万元;3户企业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补税款162万元,个人所得税罚款81万元。
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1户房地产企业,目前已进入重大案件会审程序,有关涉税问题及涉案金额有待最后确定。对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发现相关企业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企业不申报纳税。有些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之后,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没有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如某技术公司2001年至2003年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累计10万元,均未扣缴。二是未足额申报纳税。有的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安家费等所得,仅以工资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某公司仅2003年便少扣缴个人所得税76万元。三是以报销费用的形式发放奖金。有的企业让职工以发票报销费用的形式发放个人业绩奖,以此办法少扣缴个人所得税。(林永峰邢旭纯)
作者:林永峰邢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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