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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建立“主动型”要约收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 08:50 东方早报

  昨天深宝恒(000031)发布公告称,中粮油集团收购深宝恒59.63%股份日前获得证监会的要约收购豁免通知。今年以来,除了安源股份(600397)的大股东将履行要约收购外,其余近80家公司触及“要约收购”均以“豁免”收场。对此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市场上的强制性要约收购几乎是形同虚设,应尽快建立起“主动型”要约收购制度。

  根据聚源数据的统计,截至昨天,今年以来,已有近80家上市公司在发生股权转让时
触发了持股30%的要约收购上限,但其中除了安源股份之外,其他均受到了证监会的豁免。昨天深宝恒的公告也称,日前公司收到了证监会的批复,对中粮集团的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同意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现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所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30%,就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应当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股份的要约。不过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要约收购制度基本形同虚设,大部分案例均以证监会的豁免而收场。

  “这是要约收购目前在国内遇到的尴尬,甚至给上市公司的股东‘公关’监管部门、进而获得豁免权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上海国浩律师集团首席合伙人、发审委前任委员吕红兵日前表示。他还对记者指出,这一尴尬应当尽快破除,尤其是股市即将迎来全流通之后,将带来更多的上市公司并购案例,推出“主动型”要约收购非常必要。

  吕红兵认为,“主动型”要约收购是指:用市场化的手段来操作资本市场的要约收购活动,其中应包括收购方可以主动提出想在二级市场收购股份的数量,占该上市公司的比例。此外,要约收购的价格也可打破非流通股以公司每股净资产为定价标准、流通股以近一个月的二级市场股价均价的90%为标准的现行规定,由收购方自主作出决定。

  另据业内人士称,目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已进入证监会的修改程序,新增推出“主动型”的要约收购条款,很可能成为修改中的一大要点。

  作者:早报记者 汤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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