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称,商务部第一次遇到有关股改审批,所以不能按常规程序操作
本报讯(记者贾浩森)昨日,紫江企业董秘高军向记者表示公司试点方案正在等待商务部审批中,否认了此前媒体报道的试点方案受阻这一说法。
据高军介绍,紫江企业和三一重工、金牛能源不同,公司因为涉及外资企业,股权变
更需要得到商务部的批准。
资料显示,珅氏达投资(香港)公司注册于香港,为紫江企业第二大股东,持有21.30%的股份。
据悉,6月13日股改方案通过后,紫江企业就向商务部提出股权变更事宜。有媒体认为由于有一些沟通上的问题,商务部迟迟不作出同意的批复。
对此,紫江企业保荐人国信证券投行部业务总经理林郁松表示,由于股权分置改革处在试点阶段,许多事情都还在探索。商务部也是第一次遇到有关股改的审批,所以不能按常规程序操作,需要多一些时间处理。
另外,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而以6月13日紫江企业上报股改方案给商务部计算,截至昨日(6月24日)也仅有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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