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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强代表:建立金融风险观察员制度(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12:57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金融风险是我近年来关注的一个重点方面。我发现政府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理,始终处于被动和滞后状态,特别是对非市场或非技术性因素酿成风险的危害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建立金融风险观察员制度。

  林强认为,目前我国金融市场风险控制的主要难点,集中表现在非技术因素的经营风险和防不胜防的道德风险上。以证券行业为例,这些年来,因证券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所形成的不良资产,据不完全统计,已高达2000亿元以上。近年来,证券行业因委托理财业务频频引爆的证券公司“黑洞”,已将整个行业推向前所未有的困境。

  林强代表建议,加快建立一个有效的国家级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其前提是首先建立一个由业界专业人士组成的金融风险观察员队伍和相关制度。金融风险观察员的职责是立足于本行业,从中观、微观的角度对现行的行业经营风险、金融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各类金融创新产品或具体的业务模式中蕴藏的风险隐患进行观察,对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即将出台的政策措施或其他市场制度及其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将结果提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相关稿件陈守义委员:央企不良资产核销必须问责[2005-3-10]专家论证中的“唯领导化”该终结了[2005-3-10]吴邦国温家宝曾庆红黄菊吴官正分别参加审议[20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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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

  作者::黄庭满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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