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状告大鹏证券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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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10:10 新京报 | |||||||||||
本报讯去年末,重庆港九(600279)以保证金被挪用为由,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2月17日,重庆第一中级法院对案件开庭审理,判决大鹏证券偿还3543万元及利息。 值得关注的问题是,重庆港九赢了官司,但去何处讨回3543万元资金却是一个问题。虽然公司方面之前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大鹏证券自营的国债,但具体数额,公司并未明确披
就在不久前的1月24日,中国证监会认定大鹏证券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宣布取消大鹏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并于1月25日开始债权登记工作。之前,证监会已经委托长江证券托管大鹏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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