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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力挺网上开店缴税缓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01:31 信息时报
时报记者 陆 俊 备受关注的网上开店缴税缓征问题,近日获得多方专家力挺。8月7日,来自国税总局、财政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社科院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召开了一场针对个人网上交易税收问题的研讨会,与会专家在呼吁关于电子商务的相关税法尽快出台的同时,也表示目前对个人网上交易征税的时机尚未成熟,建议国家对这一领域应该考虑缓征的做法。 对电子商务应大加鼓励 会上,很多与会专家都认为,“不应该干那种抓住一只鸟,放跑九只鸟”的事情,在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进程的同时,应对目前国内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采取鼓励态度。 电子商务协会理事、国家《十一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起草人赵廷超表示,目前我国个人网络交易的组成还是由大学生、家庭妇女、自由职业者等组成,他们从事的是小规模经济活动,国家不应该对个人网络交易者收税。而个人网上交易达到一定规模时,会出现分化,一些干得好的经营者就转变成公司法人性质,这个时候,国家就有相应的税收制度约束。 事实上,一方面中国网上购物市场和欧美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水平相比,仍然处于培育期。这可从网购市场在全国消费品销售市场的比重和增长速度略见一斑:2002年,网购总额只占全国消费品销售总额0.04%的比重,即使到了2006年,这一比重也才0.41%;预计2010年仍然无法超过2%。另一方面,当前网络卖家以个人卖家为主,以创业为主。 记者了解到,截至2007年上半年,淘宝拥有超100万卖家,其中企业卖家3000家左右,不到0.3%,个人卖家比重超过99%。2007年第一季度,淘宝网全站成交额为70亿元,平均每个月23亿元,以100万卖家来算,平均每个卖家每个月的成交额只有2300元。如再扣除那些占据成交额相当比重的企业卖家,个人卖家中的平均月营业额非常低——这些个人卖家只是群体庞大才实现了巨大的交易额。 赵廷超称,由于是小规模经济活动,盈利空间和经营活动连续性都很小,国家如果要对这部分交易收税,行政成本将相当高,而且不利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赵廷超表示,十一五规划关于电子商务的部分放在“保障措施”里规划的:研究制定网上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将主动权交给了人大、工商和税务。而“研究”二字表明了国家有关部门鲜明的态度与慎重的立场。 电子商务征税系统亟待完善 与此同时,专家也呼吁尽快建立电子化、网络化的税收征管和监管服务体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汝林表示,只有尽快开发出具有追踪统计功能的、智能征税管理系统,在每笔交易进行时,能自动按交易类别和金额计税,并能进行应税提示、移 动催缴,又能使网上商务交易者明白哪些是应税所得,哪些是应纳税金,并方便缴纳,才能顺利实现完税入库,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征税要求。 同时,王汝林表示,应加快培养既懂网络知识又懂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税务部门大多缺乏网络技术人才,现有税收人才缺乏必需的电子商务知识和网络营销经验。只有具有一大批复合型人才,网上税收征管和监管才能落到实处。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梅绍祖认为,只要是进行了交易活动,国家就该征收相应的税费。对于征收行政成本太高的问题,梅绍祖则认为可以通过变通的方法来实现。比如,在网上开店的个人注册时无法解决的经营地点问题,可以折中,采用家庭地址注册。他同时表示,在电子商务方面,最棘手的其实是该怎么监管。我国没有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让监管成为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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