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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全国首个网上交易偷税人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 00:40 上海商报

  网店交易半年逃税11万余元 店主庭上抹泪求轻判

  商报记者 金莉娜 实习生 刘超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青睐于网购,东西便宜又可享受送货上门的服务。于是许多人热衷于网上开店。只要挂出形形色色的商品照片、标上商品价格、留下联系方式,一个网络“摊点”便告成立。之后,有意购买者通过各种平台与卖主交易,一笔笔交易便算成功了。

  然而这样的交易方式可能涉嫌偷税漏税,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淘宝网上一商铺的经营者依依就成了全国首个因网上交易偷漏税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昨天上午,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交易活跃——

  半年销售300万元

  站在法院的被告人席上,依依不断抹眼泪。几年前,依依学会了网上购物,“网上购物大多时候比商店便宜,而且可以送货上门”,依依在法庭上说。此后,依依就一发不可收拾,不但为自己,还为自己的宝宝添置了不少好东西。发现网上购物的好处后,依依便萌生了网上开店的想法。

  2006年6月,依依在淘宝网注册账户,叫卖婴儿用品。为了招揽更多的顾客,依依还和丈夫合开了家“黎依”市场策划公司,她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客户交易时,依依并不是以个人用户出现,而是以黎依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售。最初的交易都是通过支付宝。慢慢的,依依和固定的联系人开始通过汇款到依依私人账户进行交易。“大家关系熟悉了,就比较好操作了,这些交易都是没有发票的。” 同时,在和其他卖家交流后,她掌握了一套逃税漏税的方法。依依就这样走上了违法的道路,但她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的危害性,因为“网上所有的人都是那样(交易不缴税)干的。”

  经过几个月的经营后,依依的客户群比较固定了。依依便脱离淘宝,自己注册了一个“彤彤屋”的网站,专门卖婴儿用品。“客户都是熟人,所以他们会定期给我电话询问货物品种及价格,然后我们私下交易”,依依昨天在法庭说,“当然,在买和卖的过程中,我都是以公司的名义、私人账户进行交易。”

  据统计,从2006年6月到12月间,依依以公司名义在网上销售货物销售额近300万元。

  东窗事发——

  偷税11万余元

  最初,警方以票据诈骗案进行立案侦查。2006年年底,依依进了一批价值30万元左右的货,“当时手上比较紧,就开了一张空头支票。”卖家拿不到钱后,向警方报了案。在侦查询问中,依依坦白承认了自己通过网上交易、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案发后,经过普陀区国家税务局税务核定,黎依公司从2006年6月至12月销售货物,含税金额289.5万元,不含税销售额278.4万元,少缴

增值税11.4万元。

  公诉人员表示,依依代表其公司做出的行为已经构成偷税罪,鉴于在警方询问时就如实坦白了偷税情况,因此建议法院按照偷税罪从轻处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依依表示愿意补足税款,并缴纳罚金,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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