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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镇土地使用税提两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2:0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 贺文华) 本市全面调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其中,一级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从原来的每平方米10元,提高到了30元。昨天,修改后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对外公布实施。 记者看到,最新的条例中明确规定:本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等级划分为六级,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分别为: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此前,本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的税额分布在0.5元至10元之间。调整后的税额每级都增长了两倍。 此外,一个重要变化是,将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此前,外资企业使用土地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造成内外资企业用地成本的差异,不利于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共同协调发展,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 记者昨天从新的暂行条例办法中看到,今后七种情况被列为免税范围,分别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财政机关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道路、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可见,外资企业的免税已被取消。 此外,办法要求“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土地权属资料信息,具体办法由市地方税务机关会同市土地管理机关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曾这样描述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的必要性: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惟一税种,长期以来税负偏低。目前已出让的土地有2/3仍处于闲置状态。而2005年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为137亿元,2006年177亿元,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足0.5百分点,难以发挥其经济调节作用。而现在税额标准提高了2倍,增加了用地成本,可以引导土地使用者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本月,北京市调整了城镇土地纳税等级的分级范围,西大望路、东直门外斜街、大屯路等不少地区的土地等级因为经济繁华程度而被调高,相应也要缴纳更多的土地使用税。 另据记者了解,全市去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共征收了4亿多元。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土地使用税调整是否会推高房价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房地产开发商的总成本中所占比例比较低,因此对房价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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