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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一企业逾期缴税被加收滞纳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06:0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近日,宝安区一外商合资经营企业因涉嫌偷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缴交入库税款,被加收滞纳金22余万元,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据了解,该企业地处宝安区公明街道上村,主要从事电子接插线的生产销售业务,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查,该公司在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销售产品共取得账面主营业务收入3522.9万元,应纳税额138.29万元,但是因部分转厂销售收入未取得转厂报关单,以及销售边角废料取得账面营业外收入,合计1223.9万元,未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造成偷税。公明国税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款94.3万元、罚款47.16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在2005年12月将《税务处罚决定书》送达企业。

  该公司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将税款和罚款清缴入库,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以及向法院提出起诉。公明国税分局为此多次派人到企业进行催缴,并意图扣押其产品、货物。但是,该公司设备简陋,不足以抵缴税款。

  在此情况下,该局只好采取停票和密切监控的办法,催促企业尽快将被追缴的税款、罚款清缴入库。该公司因经营困难,自去年3月16日缴纳第一笔税款、罚款后,到今年3月26日才将141.5万元的税款和罚款清缴入库。因为逾期缴纳罚款,企业被加收滞纳金22.34万元。(陈伟斌刘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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