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 市民称管死工薪族管不住真有钱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13:35 南方都市报

  作者:罗斯丁 虞伟 商琦

  从明年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5种情形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者收入的调节力度。对于已经依法纳税的高收入者来说,自行申报只是个形式,并未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五类人要主动申报个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昨日发布消息和《办法》详细内容。《办法》明确以下五种情形须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五类人受到影响。

  这五类人要申报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和应补(退)税额等。其纳税申报方式,由单向的代扣代缴,变为代扣代缴和自行纳税申报相结合。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经依法纳税的高收入者来说,自行申报只是个形式,并未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申报目的主要是“教化和引导”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出台《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有利于为下一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对于新规,多位专家皆认为,目前要求高收入者个税申报最主要还是“教化和引导的意义”。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凤春对中国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表示欢迎。杨凤春说,自行纳税申报在现代国家是很普通的做法,中国正在向现代法制国家转轨的过程中,建立这个制度是一个进步。在纳税观念还比较淡薄的中国一下子建立完整的申报制度还不容易。

  曾参与了《办法》起草的北大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按照法律,公民有收入就要进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了12万元的强制申报起点,使税务部门有一个查询依据,“只要依法纳税,对纳税人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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