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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元免征额下的个人税筹新法(3)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13:50 《大众理财顾问》
费用减除标准调整后 李先生在不筹划条件下全年应纳税额为(2000-1600)×5%+……+〔(3000-1600)×10%-25〕=305元;在筹划条件下,这一数额为(2400-1600)×10%-25=55元,即只有12月份纳税55元。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费用减除标准调整前后,纳税筹划给李先生带来的税负下降幅度分别为10.84%〔(830-740)/830〕和81.97%〔(305-55)/305〕。可见,费用减除标准提高将使个人在均衡获得工资方式上得到更好的节税效果。 表1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注: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 表2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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