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高于30万自然人可投私募

2013年02月20日 16:03  中证网 微博

  中证网讯 证监会20日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合格投资者方面,《暂行办法》规定,自然人需符合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人民币、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人民币、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三项条件中的任一条件。

  相关报道:

  私募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私募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明显区别于公募基金

  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自然人可投资私募

  公司等机构投资私募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金额不得低于100万

  私募管理人登记及基金产品备案规则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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