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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担忧过度监管 基金法草案第171条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08日 22:53  华夏时报微博

  本报记者 华平 北京报道

  8月3日,在第二届创业投资峰会上,来自深圳市的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是年纪最大的一位发言人,也是最犀利的一位,当他谈到近期的基金法修改草案时,直言“将股权投资纳入基金法监管,没有道理。我们创投投资的是非上市的工商凭证,不是股票”。

  深圳是深创投等多数本土创投机构的发源地,王守仁发出了创投行业最真实的声音。8月7日,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创投界对此次基金法修改反应非常强烈,目前私募股权从募集资金到投资,都不需要对外公开。如果私募股权适用基金法,将和证券投资的公募基金一样被严格监管。”

  上述律师还称,一旦私募股权投资纳入基金法,将是一个多重监管的局面,投资机构的注册管理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要通过发改委,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将由证监会负责。而目前的创投机构依然处在一个宽松的监管环境下,只有少数创投机构在发改委备案,大部分投资机构从成立到运作都相对自由,只要不触及非法集资的底线。

  在8月3日的创投峰会上,作为目前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主要监管者,发改委参会人士在会上并没有大谈“加强监管”,只是明确了国家级引导基金的规模。而证监会市场监管部门的人士也没有表示要介入创投行业的监管,而是提出要通过新三板扩容给创投机构提供更多的退出渠道。

  敏感的草案第171条

  也许是上半年几宗私募股权名义的非法集资案件,让创投行业过于敏感,担心在基金法修改的背景下,监管之弦要收紧。

  德同投资董事总经理赵军告诉本报记者:“过去这几个月,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非法集资现象,如果立法严格审批、从严监管,这样做无疑是拿起铁锤打跳蚤,这一锤打下去把跳蚤打跑了,但是也打死了鼓励创新的创业投资机构。”

  翻遍基金法修改草案,创投机构对其中的第171条最为敏感。基金法初审草案的第171条为:“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其资产由第三人管理,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其资金募集、注册管理、登记备案、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参照适用本法。”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记者表示:“目前没有专门的私募股权基金法,上述第171条可以被解读为兜底条款,将私募股权也纳入监管范围。”创投机构前期做股权投资,一旦项目上市后,股权投资成为证券投资,符合第171条的规定。

  目前基金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杨铁成律师告诉记者:“我们对草案提出了一些意见,最主要的就是明确基金法管还是不管VC和PE。”这家律师事务所是黑石投资等海外PE在中国的法律顾问,同时也是创投行业自律规则的起草者之一。

  本报记者还从参与修改基金法草案的人士处了解到,本次修改基金法的增量条款不多,变化也不会很大。基金法从名称上始终围绕“证券投资基金”定位。

  引导而不是从严监管

  依据2012年的创投行业发展报告,到2011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882家,增长34.3%。到去年末我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产总规模达到2206亿,同比增长41.5%。相比上万家创投企业,在发改委登记备案的机构相对较少,规模相对较大,也充分体现了备案的非强制性。

  8月3日,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冯中圣在会上表示,2010年度,有11家创业投资企业因注册投资运作不合格等原因退出备案。

  在相对宽松的备案环境下,创投行业的私人资本较为活跃,在资本来源方面,民营经济上升到42.7%,同比上升4.3%,目前民营资本占比在延续上升的态势。

  冯中圣还称,投资规模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另一方面,冯中圣表示:“创投行业比较突出的问题还是短期投资,不利于支持中早期企业的创新和创业的发展。”

  2009年以来,国内很多IPO企业的估值处于一个高位,刺激了创投机构对Pre-IPO项目的追逐。从投资案例看,2011年股本退出项目按年限划分,持股不足一年的投资战略虽然下降了3.74%,但是持股1-2年的投资占比反而上升8.4%。

  地方引导基金为招商

  从2009年10月开始,国家发改委产业司积极开展创投计划,与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政府以及社会的投资者共同发布了20个创业基金。

  目前,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已经批准覆盖了102只创投基金,覆盖了全国中东西部以及东北地区,28个省市,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

  从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可以看到政府引导基金的一个真实情况,这家投资基金的总经理樊崇钧介绍:“除了政策支持以外,政府每年给创业投资基金2个亿,连续给5年。我们处在西部地区,有所得税的优惠减免。在营业税上也给我们全额补贴。”另外,这家基金每年从国家开发银行,包括浦发银行,每年取得的信贷支持在10亿以上。

  而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在全国调研的结果却是,地方的引导基金大多数成为招商引资的工具。地方都希望通过自己的“一把米”从外面引到更多的资金。

  上述金融处的调研报告还指出,地方政府的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后期的项目。对中小企业的投资比例,英国的政府基金100%都投小企业,而发改委课题组得出一个报告,地方政府引导的子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的比例只有47%,不仅与英国100%有差距,甚至和市场化的创投机构相比也有差距。

  地方的引导基金不尽如人意,目前中央层面开始深度介入创投行业,4月份国务院出台文件,向社会公布了150亿规模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计划,分5年到位,今年要安排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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