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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保险缴费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2:43 新闻晚报

  读者来信

  我经代理人推荐,于2001年购买了保险。当初按合同规定,我必须在每年9月份缴保费。可现在由于工作变更,9月份我已经没有足够收入缴纳保费,能否将缴费期转在12月份?那时我有年终奖可以支付保费。

  李先生

  专家解答

  相关保险公司人员答复道,李先生将缴费期从9月转到12月的做法并不可取。保险合同签定时,就已经约定在9月份缴费。由于保单是具有时间效用的,即当李先生决定在9月份年缴保费时,保单的生效期限与保障期限,以及未来保险给付金的领取期限也同时按保险条款严格规定,早早地确定下来。如果将缴费期更变到12月份,就等于原先保险合同上签订的保障利益也要随之改变。

  例如在变更缴费期情况下,保险给付金的给付期限也要重新划定;而原先附加险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变更缴费期就等于要变更附加险种的合同有效期限;同样现金价值变更也要重新计算等。

  基本上原先合同的很多保障利益都得由于缴费期变更而重新评估,无疑是退保了原先保险合同,而重新签订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难以接受李先生的更换缴费期的要求。

  这种变相的“先退保再投保”会给投保人在经济上带来很大的损失,所以变更保费的做法并不是有效的办法。

  保险人提示 多渠道缴付保费

  1、善用“宽限期”

  针对投保人在缴费时期可能现金紧张,一时难以筹集保费,各家保险公司都设定60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投保人基本上有宽松的时间或向亲朋好友借钱,或调整自身

理财计划筹集保费。

  而且在宽限期内,保单依旧有效。即使投保人不幸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或患病住院,保险公司也会给予相应的赔付金。

  但如果您在宽限期后缴付保费,由于某些附加的医疗险种与意外险种的合同有效期只有一年,那么您将不得不重新面对等待期。而且在这段等待期内,假如您不幸遭遇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作理赔。

  所以投保人发觉自己一时难以筹集保费,一定要善用“宽限期”,最好能在宽限期内想办法缴付保费,使保单继续生效下去。一旦保单由于未缴保费而“半途而废”,那您的保险利益将会遭受损失。

  例如李先生就可以在宽限期内先向朋友们筹集保费,待到12月份再以年终奖将“借款额”还给朋友们,这样不就可以避免某些附加保险效用终止而不得不重新投保吗?

  2、巧用缴费方式

  如果李先生不想给“亲朋好友”添麻烦,他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改变缴费方式。比如只要李先生觉得自己在每季度都有一定的财政盈余,不妨改“年缴”为“季缴”,避免一次年缴的数额较大而导致自身现金流“捉襟见肘”,通过年内分期缴费以分担一次性缴费风险。

  但保险人提示,采用季缴方式不得不缴纳一定的利息,就像买房子分期向银行还贷时需要缴纳利息一样。

  3、妙用“现金价值”

  或许李先生既不愿劳烦亲朋好友,又难以按季缴等方式缴费,想自力更生,进行自我保费救赎。

  他不妨考虑向保险公司以“现金价值”抵押贷款,缴付保费。所谓现金价值抵押贷款,就是保险公司从您保单中的“现金价值”取出您所缴的保费额,在约定的期限内,您再将“所缴的保费额”还入“现金价值”中。

  毕竟现金价值的使用权在缴费期间是属于保险公司的,并由保险公司保值增值,只有在保单期满后,您才能自主经营这笔“现金价值”,即保险公司将现金价值的使用权交还给您。

  所以您不如通过“现金价值抵押贷款”,提前支配这笔“闲置”的现金价值,以规避自身缴费风险。

  4、必用“减额缴清”

  由于一份保单的缴费期限往往需要十年或二十年。在这漫长缴费期间,您可能会不幸遭遇意外而导致伤残,难以继续缴付保费。

  如果您投保一份具有豁免功能的保单,固然是上上之策。保险公司将豁免您未来所需的保费,使保单的有效性尽可能延续下去。

  但当您尚未投保豁免险种,就必须用好“减额缴清”,使保单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保险利益。

  “减额缴清”功能很多,比如当您由于遭遇意外伤残而无力继续缴付保费时,保险公司会将您曾经所缴付的保费分摊到未来缴费期限中,或者按照您的要求,适当地减少缴费期限,使保险合同顺利满期,以避免保单半途而废,使投保人面临退保,遭受经济损失。

  当然,由于已缴保费分摊到整个缴费期限中,或者合同期限的减少导致缴费额也随之减少,原先合同规定的保险权益必然会适当减少,例如保额减少等。

  以返还型的

养老保险为例。一份保额为10万、缴费10年的养老保险,假设某人在投保第5年由于遭遇意外伤残,难以续缴保费。这时减额缴清功能会使5年累积的所缴保费分摊到10年中,即5年保费摇身变成10年保费,使保单合同自动期满,保险公司将在合同期满后支付您一笔
养老金

  或者减缴缴清功能将适当地将您的缴费期限缩短5年,这样投保人就不必再承担另外5年的缴费负担,很大程度上能减轻他的经济压力。

  当然由于缴费额的减少,实际所得的养老金额比起原先合同规定的要相应地减少。但投保人依然能拿到养老金,避免由于无力继续缴付保费而面临退保的风险,毕竟养老金数额比起退保后所得到的现金价值高出不少。

  再以保障型的大病医疗险为例。一份保额10万,缴费10年的大病医疗险,假设某人在第5年由于失业等因素难以再续缴足额保费,当他行使“减额缴清”功能时,要么所缴保费分摊到整个缴费期限,要么保险公司将他的缴费期限缩短5年,他就不必再承担未来的缴费负担,而保单同样继续有效。即使将来患上大病险责任内的疾病,保险公司同样会进行理赔的。只是由于缴费金额的减少,您所得到的保险赔付金也会相应减少。

  “现金价值抵押贷款”小提示

  要用“现金价值抵押贷款”,前提是您的保险帐户中得存在现金价值,通常这需要投保两年以上。

  其次,一般保险公司只能以现金价值的80%给予贷款,这时您若要以现金价值抵押贷款,用于缴付保费,就必须向保险公司查询你帐户中现金价值有多少是否足够您支付足额保费。

  最后,如果您以现金价值抵押贷款,那么你就必须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一般保险公司会给予您半年的贷款期限,那你就必须承担半年银行贷款利率利息,这是投保人必须关注的。作者:文陈植 图解宝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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