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乐违法所得高达1800多万元,已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范畴,“判3缓5”不符合法律精神。
本刊记者 张学庆
史上最大基金老鼠仓案马乐案在一审判决后引起投资者强烈不满。绝大多数人认为判罚过轻。新浪网站所做的一份网上调查显示,91%以上的网友认为缓刑判决过轻。
提出抗诉
4月4日,深圳市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马乐案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这是老鼠仓案中首次出现检察院抗诉的情形。
深圳检察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原博时基金[微博]经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已经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我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量刑明显不当,今日,我院依法对该判决提出抗诉”。
3月28日上午,马乐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84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88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深圳中院认为,马乐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马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深圳中院同时表示,马乐具有自动投案的情节,且到案之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马乐认罪态度良好,其违法所得能全额返还,判处的罚金亦能全额缴纳,确有悔罪表现。另经调查评估,对马乐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纵容犯罪
法院的判决结果显然不能令投资大众满意。从判决结果来看,很容易让人产生纵容老鼠仓的感觉,“缓刑不用坐牢了,这不是对老鼠仓的鼓励吗?而且对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老鼠仓也起到拆墙角的作用。”有网友直言。
因为从最近的一次老鼠仓李旭利案件判决看,交银施罗德原基金经理李旭利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远远小于马乐的案值,但在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人民币,同时其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予以追缴,2013年二审维持原判。另一老鼠仓基金经理郑拓也被判刑3年。
据分析,根据刑法第180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马乐案由于涉案交易金额大、涉及股票数量多、持续时间长等原因被认为是国内最大老鼠仓。在该案中,法院认定为“情节严重”,虽然有悔罪表现、自首情节,而且能够如数缴纳罚金,可以进行减刑,但作为国内最大的老鼠仓,对其缓刑似乎怎么也讲不通。
法律界人士认为,马乐违法所得高达1800多万元,已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范畴,“判3缓5”不符合法律精神。因此,马乐案改判是大概率事件。
内幕交易、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老鼠仓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和市场的公正性,究其原因,惩戒不够、违法违规成本过低是重要的因素。
舆论呼吁,不仅对犯罪的基金经理进行法律惩处,而且证监会[微博]也应该对基金经理所属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严厉追责,基金公司也需要承担监管失职的责任,要从制度上杜绝老鼠仓的发生。
相关链接
20多人将被调查
4月14日,有媒体曝出上海一位专户投资经理涉嫌老鼠仓被监管机构的大数据系统查到。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期的一轮查处中,某个区域浮现了20余人的调查名单,这些人目前尚属于正常上班中。
据悉,目前暂未确认涉案具体公司及个人。但一位知悉该情况人士表示,此人系今年新查出来的,与去年底“上海地区基金公司中有5名权益类基金经理被监管部门带走协助调查”并非同一拨,不过亦并不确认是否仅有此一人。
另外,国内某大型基金公司高层卷入其一位行业知名度较高的下属涉嫌老鼠仓事件中。具体调查进度情况外界并不知晓。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