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这预示着讨论多时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终于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专家表示,今后所得税征收体系应进一步分级化,减低中低收入阶层税率,增加高收入阶层征税力度,完善分配体制。
三季度有望正式实施根据目前所披露的信息,正在审议的《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并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最低的5%、10%和最高的45%等税率所对应的覆盖范围,以减少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草案》规定,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并且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专栏)在当天的会上表示,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初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调整后,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4%,中低收入工薪阶层税负得到减轻。
据了解,《草案》如顺利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的初审,将于6月底进行二审,二审获通过则最快于三季度颁布实施。
高收入者征税力度加大近几年“个税起征点”上调一直牵动老百姓的心,此前虽然舆论呼吁强烈,但具体方案始终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这一次政府终于“动真格”的了,工薪阶层在高兴之余,也纷纷开始计算自己是否能受益、受益多少?
有专业人士按照目前预测的工薪所得适用税率进行推算,发现月入1.9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将成为此次个调税调整的分界线,低于1.9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而高于1.9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增加。同时,以月收入4500元(扣除“三险一金”)计算,根据现行的税率,要缴个税250元,而根据《草案》规定的税率,最多只用缴75元,比现行税额少175元,免税的幅度高达70%。
尽管此次上调个税,对国家来说,等于全年“让利”1200亿元,但在物价大幅攀升的情况下,却显得“杯水车薪”。有调查显示,70%的人觉得目前确定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是比较低。
对此,有专家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是提高民众收入最根本的方法。“不提高收入,只提高个税起征点,对工薪阶层来说,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好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微博 专栏)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不应仅停留在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的上调上,而应在综合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比如不动起征点,对低收入阶层适用1%的税率,对中等收入阶层适用5%的税率,而对在此之上的较高收入阶层再增加征税力度。”
据悉,4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已公布《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明确要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管,并将密切关注持有公司大量股权、取得大额投资收益以及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