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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基金公司牢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4日 20:56 新华网
中国证监会18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要求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中新社发 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陶俊洁 赵晓辉)针对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片面追求业绩排名和短期收益而忽视流动性风险的问题,证监会基金监管部4日下发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加强流动性风险的评估和压力测试,合理配置资产,并结合市场状况和自身管理能力制定流动性风险控制方案,以切实加强基金投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认真关注各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债券、股票等的配置情况、持股集中度和单只股票的投资价值及估值风险,牢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 在基金投资业务方面,通知重申,各基金管理公司要根据各基金合同确定的投资策略、投资风格以及风险收益特征,严格按照股票选择标准、投资决策程序与授权制度以及交易执行流程等进行股票买卖和投资组合的构建,保持基金投资风格与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致性,禁止投机交易。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要特别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证券买卖和各类异常交易行为的重点监控,切实公平对待所管理的各类资产,严禁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形式的各类不当交易。 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通知重申,各基金管理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基金从业人员、尤其是投研和交易人员的职业操守教育和管理,严禁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进行股票投资或提供投资信息、建议。 针对部分从业人员在公开媒体发表对市场走向、个股价格的不当评论等现象,通知明确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人员对外发表投资相关言论,应当保持应有的客观、理性和审慎,应当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特别是中小持有人的利益;应当有利于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资本市场和基金市场,培育长期、稳健、防范风险的理财文化;应当有利于证券市场和基金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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