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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股票开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 00:59 金羊网-新快报
本站新闻稿件与图片版权归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首选天津滨海新区为试点,目前可直投香港市场 ■新快报记者 吴谭 实习生 霍博华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居民个人可在试点地区通过相关渠道,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这意味着,原来一直封闭的个人海外证券投资的大门终于打开了。 天津滨海新区为试点 之前我国一直对个人直接投资海外市场实行封闭政策,今年以来,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范围扩大到基金、券商和保险公司,投资范围也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扩大到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为个人间接参与海外市场提供了一个合法通道。但在外贸顺差居高不下、巨额外汇储备压力不减的情况下,管理层终于将个人对外证券投资的大门开启。 不过,外汇局目前仅选择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投资者要想直投海外的话,需要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手续,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 初期暂定可投资港股 外汇局强调,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实行投资者风险自担原则。为让境内个人对境外证券市场有个逐渐认识、积累经验的过程,短期内个人投资者能直接投资的海外市场还仅局限于香港市场。外汇局昨日明确表示,试点初期,投资者可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 为支持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外汇局表示,居民个人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及人民币购汇直接从事境外证券投资,投资规模不受《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年度不超过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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