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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10月前切记购买交强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8:55 新京报

  车主在10月1日之前需要特别注意购买交强险。7月1日起交强险开始实施,保监会为此设定了3个月的过渡期,并同时规定:从10月1日起,凡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车主,将面临扣车和罚款的处罚。其中,对于没有投保的车辆,将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对于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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