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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可外币存款认购出海基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8:54 新京报

  上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首次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业务流程和相关监管内容。通知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今后可以通过境内银行认购、申购、赎回基金或取得分红。认购、申购基金时,居民个人只能使用本人存放于境内银行的外汇存款,不能直接使用外币现钞,机构不得使用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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