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子谦
记者昨日获悉,周生生就近期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首饰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公示稿”一事再发声明,决定把被公示的周生生不合格产品的退货时间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声明表示,该款产品已于2010年6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停售。对于极少数在2010年6月底前购买该款产品的消费者,周生生方面可以提供全额退款。消费者只需凭“货品保证单”连同货品到周生生内地任何分店办理退货手续,都将在接到退货需求后于15个工作日内按原价得到退款。
本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查出24个企业56款珠宝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周生生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北京分店的一件18K金手链(款号:54860B)未达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