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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转普房淘宝要诀(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 11:19  《理财周刊》

  其次是要在电话中对房源信息尽量多做了解,诸如楼层、朝向、房型大概情况,以及卖家信息等。如果中介能够给出详尽的答复,那么下一步可约定看房时间,而且要抓紧,因为有价格优势的房源会被中介当成卖点向购房者极力推销。

  当然,购房者也不妨把自己的真实需求告诉中介,让他们帮忙留意如有合适的房源,尽早通知。中介最喜欢跟这类客户打交道,相信他们会十分殷勤地推荐房源的。

  慎用“盘外招”

  为了能达到节省购房开支、降低税费目的,在有些交易中,买卖双方都有使“盘外招”的愿望,诸如延期交易等,但专家提醒说,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还是少用为妙。更不能使用歪招,如做低合同价,因为歪招带来的风险成本可能远大于所能得到的好处。

  那么,哪些“盘外招”要慎用呢?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来解析。

  “做低”合同价不可行

  【案例】张先生看中莘庄附近一套面积约90平方米左右的两房,总价为112万元,超过非普通住宅标准14万元,为了省税,卖家与张先生商量,买卖合同上写97万元,而另外的15万元以现金支付。

  点评:上海美联物业古北分行营业经理冯清告诉记者,普通住宅的标准再次调整之后,加之日前普通住宅交易可减免部分税费,同时在信贷政策方面也能得到更多“关照”,因此会促使部分购房在这方面动脑筋想歪招。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通过“做低”房价来避税。这种方式可能会受到买卖双方的欢迎,因为“做低”房价之后,买卖双方都能获利,如卖房可获营业税、个税等全额减免的优惠,而买家也能得到契税降低以及房贷利率打七折等政策扶持。冯清解释说,因为合同价的多余部分只能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卖家,而万一买卖不成发生纠纷,卖家耍赖只按照合同价退款,这必将会使得买家陷入被动境地。即使是通过法律诉讼能够追回房款,但也会费尽周折。

  对策:业内人士表示,“做低”房价涉及到偷税漏税,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慎重对待。不过对于一些总价仅高出标准一点点的物业,如超过三、五千元的情形,而卖家也在房价上做出了让步,购房者不妨主动承担该费用,以卖家“净到手价”的方式变通操作。这样能降低卖家的税费,同时也为降价留下了空间。举例说明,如在上海中环线附近某二手房售价为140.3万元(面积为80平方米),总价超标3000元,那么卖家完全能以“净到手价”136万元出售。这对买卖双方都有利,卖家不用承担高额税费,买家也降低的购房支出。

  延期交易要谨慎

  【案例】钟先生在虹桥附近想买一套小一房自住,但是对方买进这套房产还差5个月才够两年,对方为了尽早出手,建议延期交易,钟先生对此建议感到有些犹豫,他不知该不该接受对方建议。

  点评:张剑东表示,对于时间较长延期交易形式,买卖双方都需谨慎对待,因为“夜长梦多”,存在诸多变数,不可大意。政策规定,对于购买满两年而后出售的自住普通住宅,可减免房产营业税、个税等,相当于总房价的6.5%左右。受时间限制,少数卖家于是采用延期交易的形式先期完成交易,等到条件满足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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