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支招国五条避税:离3次结3次 一分不交

2013年04月12日 09:15  中国经济网 微博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讯 为落实“国五条”要求的“计征20%个税”政策,在二手房交易中,国内一线城市除深圳未明确表述以外,北京、上海等地均提出,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基础上,严 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为避税,或者享受优惠房贷,有人支招:离婚三次,结婚三次。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针对各地的“计征20%个税”政策中,据报道有人早已想出对策。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法律规定是买方承担契税,卖方承担营业 税、个人所得税,但是房产夫妻加名是免征税的。所以为了避免纳税,可按以下步骤操作:买房。买方夫妻离婚,和卖方异性结婚,房产加上买方名字,然后离婚, 最后复婚。然后卖房。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据 出主意的人分析,此法可应对全国各地的住房交易政策。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要几百元,可节省几万元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

  大同小异,10日有网友发同样微博:离婚三次,结婚三次,卖房可免税,卖房的先离婚,把要卖的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买房的也离婚。卖房的男方跟 买房的女方结婚,房子就成了俩人的共同财产,俩人再离婚,把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然后两边都复婚就行了,一分税钱都不交。只要双方谈妥就行。房子的事情总 要麻烦民政局和法院。

  以前是无房不结婚,不料最近因房而离婚成为“流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后要复婚,一定要双方自愿并要共同去办理登记手 续,倘若假离婚弄成真离婚,得不偿失。拿婚姻当儿戏也不符合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合同无效。因此,如果证据确凿,假离婚假结婚所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刘志军涉贿约6千万 曾让律师保其不死
  • 体育欧联-切尔西进4强 FIFA排名国足涨11位
  • 娱乐林志颖被曝身家百亿 网友:真正高富帅
  • 财经一汽董事长徐建一辞去职务 近期曝出窝案
  • 科技腾讯微信被诉专利侵权
  • 博客易中天:我墓碑要刻的话 吉林下暴雪(图)
  • 读书梁晓声知青文学终结篇:返城年代
  • 教育小三检举学术造假 小情侣痛失美名校录取
  • 育儿雅培奶粉里现黑色小虫 坚称质量无问题
  • 赵伟:2012年4季度美国GDP究竟是升是降
  • 姚树洁:人民币何时能够全面国际化
  • 刘石: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如何不再纠结
  • 孙立坚:中国为何不能学美日的做法
  • 刘杉:新自由主义还有灿烂日子吗
  • 管清友:从朱镕基经济学到李克强经济学
  • 水皮:魏家福委屈从何而来
  • 袁岳:说给领导者听的八句话
  • 叶檀:不要救股票市场
  • 姚树洁:北京3代4口人住5平米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