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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支柱保香港人养老(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 13:40  《理财周刊》

  按强积金条例的规定,除了豁免人士和受雇不足60天的雇员,所有年龄在18至65岁的雇员,以及自雇人士(指独资经营者或商业合伙人,或没有受雇于他人而靠自己工作来赚取收入的人士)都必须加入强积金计划。雇员及雇主均须按雇员收入的5%供款,为自己工作的自雇人士也须按收入的5%供款。通常按月供款,自雇人士可按年供款。每月收入少于5000港元的雇员无须供款,但雇主仍须按雇员收入的5%供款。每月收入超过2万港元的雇员,雇主和雇员的强制性供款上限均为1000港元。年满65岁即可提取强积金,也可让资金保留在账户中继续投资。

  自强积金制度推行后,约有85%的就业人士有了退休保障。截至2008年8月31日,市场上有38个强积金计划(包括2个雇主营办计划和2个行业计划),提供合计333只成分基金。截至2008年6月底,强积金的累计资产达2495亿港元,以240多万个雇员账户计算,平均每个账户有10多万港元。因股市暴跌,总资产比去年底有所减少。

  强积金并非全民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只是一个强制性储蓄制度。由于供款比率低,资产增值速度慢,要积累三十年才可能积攒起一定金额的养老金。而且,有市场人士曾经估计,现行的强积金只能应付退休后约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养儿防老”不如储蓄投资可靠

  虽说“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但随着西方文化的日渐影响,加上家庭人口越来越少,子女负担越来越重,这个观念正逐步淡化,香港人已不寄望靠子女供养,而是憧憬在退休时能自给自足。不断增多的“丁克家庭”和单身人士更要为未来未雨绸缪。

  单单依靠强积金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在职期间为未来储蓄投资,可以说,个人储蓄和投资是目前最主要的退休资金来源。

  为未来储蓄投资的方式很多,比如把钱存入银行、购买股票、债券、基金、金银等,也可以买房收租,还可以购买各种寿险、医疗险、投资连接险等产品。

  景顺投资管理最近发表的一项调查显示,香港在职人士为退休而设的投资组合重,储蓄比重颇高,约占整个投资组合的25%。

  除了银行储蓄,很多在职人士每月会拿出收入的一部分定投股票、基金,或购买人寿保险、投资连结险等保险产品,用这种自愿储蓄的办法为未来积攒财富。

  退休时有1000万港元资产在手,是很多人的梦想和奋斗目标。

  强积金构建社会保障安全网

  虽然有了强积金计划,但由于2000年才推行,对年龄已经很大的雇员没有多大帮助,达不到参加条件的家庭主妇、月收入低于5000港元的雇员更无法从中受益。身体好的长者还可以继续工作,而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的长者,便只能依靠政府建起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香港政府为经济困难的长者建立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简称综援计划)。综援计划的目的是,以收入补助方法﹐为那些在经济上无法自给的人士提供安全网﹐使他们的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覆盖对象包括长者、残疾人、低收入者、失业人士等。

  要申请综援,必须通过收入和资产审查。如通过审查,60岁及以上长者每人每月获得的标准金额,因身体状况和是否单身有所不同,单身从2475港元至4220港元不等,家庭成员从2335港元至3870港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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