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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第二套房以个人为单位计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5:40 深圳特区报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等陆续出台落实房贷新政细则 是否第二套房以个人为单位计算 业内人士表示: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 上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手推出房贷新政,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四成,随套数增加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大幅度提高。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认定“第二套”成了社会关注的难点和焦点。 记者昨天先后采访了交行、光大、华夏、民生等10多家银行获悉,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等已出台落实房贷新政的细则或执行标准。它们比较一致地规定,以个人为单位计算房贷套数。 房贷套数按个人计算 昨天下午,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刚刚接到总行下发的房贷细则。“关于第二套房的认定,细则的表述是,各分行要登记好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号码及购房套数。”该行一位资深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但细则没有说,以借款人及其配偶购房套数总和来计算申请房贷的住房属于第几套,也就是说,没有明确以家庭为单位计算购房套数的规则,充其量可以理解为需参考配偶的购房情况。银行在操作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光大、中信、浦发等商业银行有关人士均表示,以个人为单位计算套数。交行深圳分行也接到了来自总行的房贷执行新标准,要求按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中记载的信息,统计申请人个人名下利用贷款买房的数量。 “关于已还清贷款的住房应不应算进第二套之内,现在已达成共识。上周,央行、银监会召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就‘第二套房贷’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监管部门定下的基调是,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农行深圳市分行一位知情人士说。已出台细则的银行对此表示认同。 套数增加利率首付大增 受访的深圳银行都表示,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为四成,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三套及以上各家的标准则有所不同,但共同特点是首付及利率上浮幅度较大。 华夏银行规定,申请房贷自第三套开始,每增加一套,首付在前一套基础上增加不少于5%的幅度,利率在前一套基础上上浮不低于2%的幅度。光大银行的标准是,第三、四套,首付提高到五成,利率在前一套基础上上浮2%,第五套及以上不予贷款。交行的标准是,第三套及以上,每增一套首付增幅不少于5%,利率增幅不低于前一套的5%。一家不愿透露名称的银行放贷标准更严,第三套首付五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2倍,第四套即不予受理。 抑制投机炒房作用明显 个人房贷曾被各家银行视为优质资源,是激烈竞争之所在。随着房价高企、房市风险积聚,个人房贷面临紧缩局面。房贷新政策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一家商业银行的房贷业务人士透露,加按、同名转按、额度内自由借贷等房贷创新业务已基本停办。按照房贷新政的要求,购买第二套房的贷款者不仅不能享受到85折的房贷优惠利率,还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调10%。有业内人士计算,一笔50万元15年期的贷款以前享受的优惠利率是6.655%,现在必须提高到8.613%以上,每月月供负担要增加近560元。如果是第三套、第四套的话,利率、首付还会双双大幅度上浮,购房成本明显上升。 随着房贷成本的大幅度提升,购房人买多套房用于出租已经不合算;如果用于炒作,投资风险很大,不仅因为新政及相关税收政策出台后,房市交易量剧烈萎缩,接盘者减少,而且,就算有成交,目前情形下获利空间甚小。业内分析:“房贷新政确实有望收到鼓励自住,规范投资,抑制投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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